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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医改部际协调工作小组负责人就医改意见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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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0655发布时间:2008-10-20 08:22:27浏览次数:3444

深化医改部际协调工作小组负责人就医改意见答问
 
发布时间:2008-10-17 
 

    新华网北京10月15日电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就此,记者采访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负责人。

  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为什么要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关系千家万户幸福,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也是世界性难题,全社会都高度关注。在《征求意见稿》起草过程中,工作小组征求了地方政府、专家学者和医院院长等各方面的意见,并通过网络征集了社会公众对医改的建言献策,国务院领导多次召开座谈会直接听取了各行各业代表的意见。为了使《征求意见稿》更加科学完善,符合医药卫生发展规律,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国务院决定再次广泛征求意见。除征求地方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意见外,还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这样,不仅有利于最大限度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凝聚全社会的智慧,进一步修改完善《征求意见稿》,也有利于社会各界更加全面地了解《征求意见稿》的总体思路和政策措施,加深理解医改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进一步扩大共识,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督促下,扎实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问:此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改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覆盖城乡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医疗保障覆盖人口逐步扩大,卫生技术水平迅速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深化,尤其是抗击“非典”取得重大胜利以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不断加大政府卫生投入,公共卫生、农村医疗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加快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累了经验、打下了良好基础。

    同时,必须看到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公共卫生和农村、社区医疗卫生比较薄弱;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覆盖面还不够宽,保障水平较低;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不规范,价格虚高;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弱化;卫生投入机制不健全,多元办医体制尚未形成,政府卫生投入不足,个人负担较重;尚未建立符合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尚未有效得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而且,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和生态环境变化等,都给医药卫生工作带来一系列新的严峻挑战。因此,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医药卫生体制,已成为当前一项重大而迫切的任务。

  问:请介绍一下《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形成过程?

    答:2006年6月,国务院决定成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政策措施。两年多来,在国务院领导下,工作小组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先后深入到20多个省(市、区),就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卫生投入机制、医疗保障体制、药品生产流通体制等4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系统专题调研。组织开展了改革基本方向和总体框架、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府卫生投入机制、医疗保障制度、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发展非公医疗机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等重点难点问题的专题讨论。委托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麦肯锡公司、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国内外知名机构开展独立平行研究,分别提出医改总体方案,并举办了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际研讨会,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对平行研究报告进行深入研讨和比较论证。同时,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共收到意见和建议15000多条,来信600多封。

    在此基础上,工作小组组织起草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2007年10月中下旬,工作小组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了地方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分医院院长、专家学者的意见。同时,组织专家对政府卫生投入进行了测算。随后,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对总体方案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新一届政府成立后,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召开会议,直接听取医务工作者、专家学者、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负责人、参加新农合农民、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农民工、企业工会主席、国企职工、外企职工、新农合管理人员、居委会负责人、中学校长等方面代表的意见。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了近期改革重点。2008年9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汇报,工作小组根据会议意见对文稿作了进一步修改,形成了目前《征求意见稿》。

    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答:概括地讲,就是贯穿一条主线,突出顶层设计,明确近期改革重点。贯穿一条主线,就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以及制度体系、政策措施等方面都始终贯穿了坚持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这条主线,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突出顶层设计,就是要从基本国情出发,着眼长远,对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行整体设计,明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方向和基本框架,提出了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总体目标。明确近期改革重点,就是统筹兼顾,把完善制度体系与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入手,提出了近期要重点抓好的五项改革,让老百姓得到实惠,让医务人员受到鼓舞,让监管人员易于掌握。

问:如何理解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

    答:坚持公平效率的统一,实行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医药卫生事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是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既要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因此,必须充分发挥政府在立法、规划、准入、监管、筹资、服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不断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投入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的政府补助政策,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同时,也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促进有序竞争机制的形成,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

  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框架是什么?

    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框架可概括为“一个目标、四大体系、八项支撑”。一个目标,即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总体目标,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四大体系,即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八项支撑,即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高效规范的医药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严格有效的医药卫生监管体制、可持续发展的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医药卫生法律制度。四大体系相辅相成,构成了我国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八项支撑配套建设,保障四大体系有效规范运转;“四大体系、八项支撑”涵盖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方面面,必须协调推进。

  问:为什么确定五项改革作为近期改革重点?通过实施五项改革,老百姓可以得到什么实惠?

    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任务,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的原则,近期要从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入手,需要从基础、基层起步,逐步构建比较完善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近期五项改革重点与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密切相关,同时也具备了加快推进的条件。一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实现全面覆盖,逐步提高筹资和保障水平,是老百姓“看得起病”的基本保障;二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群众基本用药的可及、安全和有效,是老百姓“吃药少花钱”的制度保证;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网络的全覆盖,转变运行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是老百姓“看病方便和少花钱”的体系保障;四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健全体系和完善经费保障体系,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差距,是老百姓“少得病”的体系保证。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强化医院管理,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就医。

    实施上述改革后,将使公共卫生服务基本普及,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基本医疗卫生可及性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居民特别是基层群众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群众反映的“看病难”和“看病贵”问题得到明显缓解。

    问:关于公立医院改革,是如何考虑的?

    答: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担负着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任,公立医院改革在方向上必须遵循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方向,加大政府投入,规范公立医院管理,优化服务流程,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但由于公立医院改革涉及面广、难度大,在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改革以药补医机制等难点问题上的具体改革途径还有不同看法,还需要进一步试点探索,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探索出符合国情的公立医院改革的具体实现途径和方式。

    问:如何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十分艰巨而复杂的长期任务,要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抓紧制定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具体操作性政策措施,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进。近期要扎扎实实做好五项重点改革工作,确保起好步,打好基础,取得实效。要加快制定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5个重点改革配套文件,争取尽早出台,推进相关改革工作。同时坚持试点先行,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制度,适时推广。要充分调动包括医务人员在内的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推进医改的合力,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能够顺利实施。

    在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建立比较完善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同时,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综合国力明显增强,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近年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积极进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这些都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资料链接:历次医改的主要内容

1980年之前,通过政府的统一规划、组织和大力投入,我国形成了包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科研等在内的比较完整的、布局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城市,形成了市、区两级医院和街道门诊部(所)组成的三级医疗服务及卫生防疫体系;在农村,形成了以县医院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为枢纽、以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

    1984年8月,卫生部起草了《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提出“必须进行改革,放宽政策,简政放权,多方集资,开阔发展卫生事业的路子,把卫生工作搞好。”从此医改启动,核心思路是放权让利、扩大医院自主权,基本上是复制国企改革的模式。

    1992年9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深化卫生改革的几点意见》提到,拓宽卫生筹资渠道,完善补偿机制。鼓励采取部门和企业投资、单位自筹、个人集资、银行贷款、社团捐赠、建立基金等多种形式,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卫生建设。遵循价值规律,改革医疗卫生服务价格体系,调整收费结构,保证基本医疗预防保健服务,放开特殊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价格。

    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发布,提出改革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扩大覆盖面,为城镇全体劳动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保险费用由国家、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三方合理负担。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同时政府要切实解决好医疗机构的补偿问题。积极稳妥地发展和完善合作医疗制度。要在政府的组织和领导下,坚持民办公助和自愿参加的原则。筹资以个人投入为主,集体扶持,政府适当支持。力争到2000年在农村多数地区建立起各种形式的合作医疗制度,并逐步提高社会化程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逐步向社会医疗保险过渡。

    1998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发布,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2000年,国务院体改办、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卫生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新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将医疗机构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进行管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体系中占主导地位,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解决当前存在的以药养医问题,必须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要在逐步规范财政补助方式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把医院的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独立核算、照章纳税。

    2008年1月8日,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高强透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政策框架已经形成,近期将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

2008年9月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决定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