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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卫生局召开2009年全市农村卫生合作医疗工作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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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0672发布时间:2009-01-15 20:51:29浏览次数:3982

榆林市卫生局召开2009年全市农村卫生合作医疗工作培训会

    1月13日-15日,榆林市卫生局召开了2009年全市农村卫生合作医疗工作培训会。各县区卫生局局长、合疗办主任等人参加会议。王存田局长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由余凤兰副局长主持。会上,市卫生局农卫科张建莉科长传达了全省农村卫生合作医疗工作会议精神,薛秉胜主任科员讲解了《榆林市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试点)实施意见》,参会人员就新农合和农村卫生工作进行积极讨论发言,提出了切合实际的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最后,王存田局长作重要讲话,对2008年全市农村卫生和新农合工作进行了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的简要回顾和总结,并针对2008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2009年工作提出了全面具体的安排意见。在新农合工作方面,要重点抓好门诊统筹报销、合疗基金和定点医院监管,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合疗基金安全,确保农民群众实实在在受益;在农村卫生工作方面,重点抓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建设,以及乡村卫生队伍建设,健全巩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有效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
    王存田局长讲话强调,农村卫生和新农合工作是我市卫生工作的重点,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所确定的“民生八大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卫生部门的重要政治任务。2009年,是我市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和新农合制度建设的关键一年。全市卫生系统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厅、合疗办部署要求,继续贯彻落实《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榆政发[2007]11号)和《榆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抓住机遇,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农村卫生和新农合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努力推动农村卫生和新农合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逐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推动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