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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组织市新农合技术指导组对各县区新农合定点医院进行“三合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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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0707发布时间:2009-07-20 16:40:44浏览次数:2503

市卫生局组织市新农合技术指导组对各县区新农合定点医院进行“三合理”检查

      按照《关于对全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三合理”检查活动的通知》【陕合疗组办发(2009)3号】和【榆政卫发(2009)289号】文件要求,市卫生局组织市新农合技术指导组专家分三组于6月29日至7月5日对全市十二个县区新农合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县、乡两级定点医院“三合理”自查工作进行了督查指导。
      检查组主要从管理、医疗服务、统计信息等方面,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访谈;抽查住院和已出院病历,处方和出院结算清单;考核工作人员对新农合政策的熟悉程度;询问医护人员对合疗知识的了解情况;回访合疗病人对新农合政策的知晓及对医疗服务的满意情况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督导。共累计抽查病历760多份,处方2600多支,费用清单350多份,走访合疗患者150多人,考核医护人员110多人,药品品种660余种,进货发票700多支,统计药品价格500种。
      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县区合疗办及定点医疗机构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合疗办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措施得力,合疗运行平稳,都按时启动了门诊统筹试点工作。在“三合理”检查方面,通过自查自纠,各定点医疗机构在检查、用药、治疗、医疗服务等方面较规范合理,为合疗患者提供了方便、价廉、优质的服务,患者普遍满意。但在检查中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县合疗办、定点医院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二是县与县之间、县与乡之间、定点医院之间工作运行不平衡。三是各县区普遍对村级费用公示重视不够。四是定点医院对外伤患者费用审核报销程序不规范、不严格。五是乡卫生院宣传氛围不够浓、宣传内容少。六是大部分乡卫生院病历处方书写不规范、不及时,制度不完善,合疗资料收集保存少。七是各定点医院在“三合理”检查方面程度不等的存在一些问题。如辅助检查方面:一是无指征检查;二是检查缺失。临床用药方面:普遍存在“不合理”用药,乡镇卫生院最为突出。一是个别医院抗生素使用档次高、时间长;二是无依据不必要的重复、联合用药;三是与诊断无关的用药;四是抗生素使用指征不严;五是抗生素联用不当与过度;六是药品管理不规范,如药品名称使用商品名、代用名,用法吩咐含糊不清,乡级医院处方合格率普遍很低。医护人员和药剂人员处方管理知识缺乏、规范意识不强。医疗服务方面:乡卫生院普遍存在入院把关不严,病历书写不及时,住院病人无医嘱、无治疗卡,从入院到出院病程记录由一人完成。针对以上存在问题,督查组分别向合疗办和定点医院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
      通过这次检查发现了一些不足和问题,同时也看到了我市新农合运行以来各县区合疗经办机构逐步健全、制度逐步完善、人员逐步充实、管理逐步正规、服务能力逐步提高的大好局面。希望各县区合疗办和定点医疗机构对检查组指出的问题,能够引起足够的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对辖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重视加强对“三合理”的检查指导和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引导医务人员树立少花钱治好病的理念,切实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的医疗服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