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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卫生局关于为2009年度考试合格人员申领护士执业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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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0755发布时间:2009-12-28 11:18:32浏览次数:2224

榆林市卫生局关于为2009年度考试合格人员申领护士执业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机构:

2009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接省卫生厅通知,12月中旬开始为在我市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办理护士执业证书及首次注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办证注册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申领表》(3份);

2、《护士执业注册申请表》(1份);

3、当年或连续两年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及复印件;

4、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取得的相应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5、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

7、医疗单位临床实践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

8、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9、医疗机构聘用证明。

所有提交材料1-9项按顺序装订,一人一袋,档案袋封面粘贴《申领护士执业证书资料袋》。

二、注意事项:

1、各县区报送材料时带软件中导出的电子表格和电子钥匙。

2、发证、注册工作以各县区或市直医疗机构为单位统一组织进行,我局不接受个人申请。

附:审核时间安排

审核时间安排

     
1月18日 府谷县、横山县、清涧县
1月19日 靖边县、子洲、佳县、吴堡县
1月20日 定边县、米脂县、绥德、神木县
1月21日 榆阳区
1月22日 市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