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10-21 00:09
榆政卫计函〔2016〕25号
关于同意赵丹等二同志辞职的通知
榆林市第二医院:
接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同意你院赵丹、刘娜同志辞职。请你单位尽快解除聘用合同,办理减人、下编、下工资手续。
榆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4月7日
榆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6年4月7日印发
校对:惠斌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