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健康与家庭发展科

发布日期:2016-10-24 13:22

拟订全市妇幼健康的政策、规划、措施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妇幼卫生体系建设和托幼机构的卫生评价工作;承担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生育全程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拟订影响妇女儿童健康和导致出生缺陷危险因素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相关制度;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政策建议,拟订完善生育、流动人口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和评估研判,承担人ロ形势、人口流动和家庭发展状况的监测工作;承担市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科长:任宁军  联系电话:0912- 389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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