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6-05-15 09:12

榆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卫生计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市卫生计生有关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配置全市卫生计生服务资源。

(二)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加强卫生计生执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市计划生育药具发放工作。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

(五)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中、省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组织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中、省基本药物政策,拟定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

(七)组织实施全市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建立全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拟订全市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负责全市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编报和管理。

(九)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医学继续教育和规范化培训;组织实施全市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

(十)制定全市卫生计生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人口文化建设;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负责全市人口统计数据分析研究和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承担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前置审核。

(十一)制定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指导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全面落实榆林市委全会、市人大四届一次会议和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科学制定“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两孩政策,着力提升公共卫生均等化和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统筹抓好卫生计生人才、中医药、卫生法制、系统党建、健康扶贫、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四城联创等工作,促进卫生计生事业的深度融合和科学发展,让人民群众分享更多改革发展成果。

(一)以推进卫生计生机构整合为契机,科学谋划“十三五”改革发展工作。

1、加快市、县级卫生计生机构整合工作进度。全面完成市级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和局属单位的整合工作,深度融合妇幼保健、人口、健康教育、信息化等卫生计生工作。按照市上要求,各县区要加快推动县、乡卫生计生机构整合进度,务必于6月底前完成机构整合。

2、科学编制“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和医改规划。市上今年将完成榆林市卫生计生“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医改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各县区年内也要完成相应专项规划。特别是吕梁山片区榆林7县,要做好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创建专项规划,加快国家卫计委健康扶贫建设项目落实进度,争取县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确保于2018年前实现各县区“二甲”医院全覆盖。各县区要做好中心镇卫生院和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的村卫生室的布局规划工作,制定实施步骤,落实保障措施。

(二)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重点,全面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3、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市级要推进榆林市第二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上半年完成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改革,年底前全市三级医院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加快医联体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市级、县级专家工作站建设,强化流动医疗服务车的管理;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实行管委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和第三方评价体系。

4、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人均560元,参合率保持在98%以上,区域内政策范围住院费用平均补偿比例不低于75%,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30元。调整完善新农合补助方案,提高补助比例和封顶线,增加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进一步扩大新农合受益面,提高保障水平。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平稳运行。

5、不断完善药品供应体系。坚持“三统一”管理,积极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建立市级药品采购联合体,组团开展药品分类、带量采购,增强议价能力,降低药品价格。对9大类高值耗材分批实行最低价网上采购,进行区段和动态管理,有效降低耗材价格,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腾出空间。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和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县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送率、使用率分别不低于95%50%,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率、配备率、使用率不低于95%70%80%。完善药品电子监管项目建设,开展药品电子监管工作。

6、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加快形成城市15分钟医疗服务圈。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面实行院长聘任、全员聘用和绩效考核,提高“活”工资比例,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推行乡村医生补助明白卡制度,落实乡村医生补偿、养老相关政策,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7、抓好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以市一院、二院、中医院、榆阳区医疗集团为基础,突出大专科小综合服务模式,打造专科品牌,提高区域核心竞争力,建成全市医疗服务中心。以神府、定靖、榆林一院绥德院区为基础,分别打造南、北、西三个市级医疗服务副中心,形成一主三副的区域医疗服务格局。县级:以县医院妇科、儿科、急症科、传染病科、血透、康复、理疗、中医等为重点,“二甲”综合医院为目标,建成县级综合医院服务中心。镇、村两级:结合“两个统筹”的实施,重点建设40个中心镇卫生院,发展成县域医疗服务副中心。其他乡镇卫生院建成集医疗防保为一体的卫生服务机构。村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宜一村一室则一村一室;宜建中心站,则 “一村建站、联村服务”;宜流动医疗服务,则由乡镇建立责任医师团队,实行签约式服务、巡回诊疗。充分发挥流动医疗优势,市级要建立流动医疗专家工作站,定期指导县医院危重、疑难、高难手术病人的治疗和重点专科建设。县级成立流动医疗服务队,重点指导中心卫生院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巡回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对人口少、地处偏僻的乡村实行责任医师签约式服务。落实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和医联体双向转诊制度,利用流动医疗服务队、对口支援医疗队、职称晋升前到基层支医、挂职锻炼等方式,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8、创新健康服务业模式。做好榆林健康产业园区建设前期调研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卫计委健康体验基地建设项目,推动城市二级、三级医院空余资源向社区卫生服务、老年护理和康复理疗等专业转型,主动与民政、人社、财政等部门协调,共同建设一批医养护结合示范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面向群众多种需求的营利性医疗机构,推动公立与非公立医疗机构的错位发展。

(三)全面实施两孩政策,着力提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9、全面落实两孩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积极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严格控制多孩生育。年内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2‰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4‰。保留乡镇(办事处)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稳定基层工作队伍。

10、提高计生服务管理水平。将流动人口纳入城镇常住人口服务范围,服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年内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0.5个点。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推动县级层面利益导向政策的提标扩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相衔接的精准帮扶新机制。多渠道核实出生人口信息,不断提高数据质量,构建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导向的人口综合服务机制。

(四)以构建大卫生格局为统领,不断提升居民防病能力和健康素养。

11、认真实施重大疾病精准防控措施。建立榆林市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传染病专病专策精准防控策略,确保乙肝、艾滋病、结核病、布病、手足口病五种重点传染病发病率稳定下降。制定我市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管理工作方案,完成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结核病全程治疗工作由疾控机构向定点医疗机构的移交工作,全面加强各级定点医院从事抗病毒治疗医生的培训工作。加强县级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和传染病科能力建设,确保能够承担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结核病全程治疗任务。夯实免疫规划工作,推进神木、子洲等七县试点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确保以乡镇为单位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在95%以上。

12、认真落实妇幼卫生项目。加强母婴保健服务市场监管,认真落实产科10项规定。做好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试点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强孕产妇和0-6岁儿童免费健康管理,确保优生优育。

13、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创新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方式,开展12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题评估。今年新增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乡村医生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加大公立医院对公共卫生的保障支撑力度,切实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努力实现防治结合,利益共享。

14、认真做好地方病防治工作。开展碘缺乏病、布病、大骨节病、地方性氟中毒等地方病的核查评估工作,建立地方病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儿童、孕妇等人群的碘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引导群众科学补碘。免费治疗各类地方病患者7000例以上。

15、全面提升卫生计生应急能力。继续推进卫生计生应急体系建设,加强综合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报告,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故卫生应急工作。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培训演练,全年举办两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进一步推进院前急救规范化建设,完善市县乡急救网络体系,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和重大应急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

16、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健康城市建设和卫生城镇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社区等“健康细胞”示范单位建设,完成4000座改厕任务。利用现代移动终端等工具,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推进12320健康热线咨询平台建设和卫星健康传播网建设, 9月底前启动公共卫生服务和投诉举报12320热线。

17、加快推进传染病医院等专科医院建设。加快推进榆林市关爱医院(戒毒康复医院)、南郊结核病治疗中心的建设进度,力争6月底前完成,71日起收治病人。加快推进市精神卫生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力争今年开工。推进市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力争2016年底前完成传染病院土建工程前期工作。开展国家和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计划。

18、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积极推动全市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工作,重点推进市级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的全面应用。深化医院信息化建设,推广移动会诊在线咨询服务,探索“互联网医院”建设与服务。推进居民健康卡的应用发放,使各个分子系统互联互通,在府谷县和子洲县开展试点,年内全市发放居民健康卡100万张以上。整合卫生计生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多渠道核实出生人口信息,建立人口信息共享综合服务机制。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和二级以上医院设立信息化专门机构。

19、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机制,实行差别化的价格调整政策,落实医保对中医药服务的鼓励措施,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加快中医骨干人才培养,组织实施中医专科人才、“西学中”人员培训,实施中医药创新发展计划,建立 2个中西医结合示范医院。继续实施中医药师师承教育、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组织开展全市“十大名老中医”、“十大名中医”、“十大优秀中青年中医”和“十大民间名中医”评选活动。

20、做好卫生计生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工作。要认真做好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监督检查及清理和修订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卫生依法执业、消毒产品、卫生用品、放射卫生专项整治。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加强计生执法与中医服务的监督管理。做好投诉举报与内外稽查工作。

(五)以创建等级医院为载体,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能力。

21、深入开展等级医院创建工作。强化县级医院等级创建管理工作,开展二级医院等级复审,将县级医院传染病科、产科、儿科、精神卫生、血液透析、中医“治未病”和康复护理等重点科室的达标作为等级医院评审的路条。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落实核心制度,严格执行“五严格十规范”,确保医疗安全。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第三方评价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完善“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预防处置机制,市、县、乡、村四级医疗机构医疗责任险覆盖率达100%,妥善化解医疗纠纷,坚决打击涉医犯罪和“医闹”行为,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处方公开点评、临床路径管理、优质护理服务、院感防控等活动,着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22、抓好无偿献血工作。加强血站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建成市中心血站核酸检测实验室。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格局,自愿无偿献血率100%。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临床成分输血率95%以上。

23、加强医院感染防控监管。强化医院感染管理,扎实开展医院感染控制管理年活动,加强医院感染防控机构、制度、队伍、能力建设,完善医院感染管理院科两级管理体系建设,二级以上医院要设置院感办,指定专人负责。加强院感知识培训,手卫生普及率达100%。开展血液透析室感染控制专项检查,加强供应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科、腔镜室、口腔科等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管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监管。总结评估《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行动计划(2012-2015年)》完成情况。

24、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神木县、吴堡县要认真做好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完善转诊指导目录,制定转诊规范和接诊流程,合理制定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的利益分配机制,畅通双向转诊渠道。落实差异化医保和价格政策,保障基层用药需求,引导群众在基层合理就诊,加快推进全市分级诊疗工作。

(六)以重点专科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5、认真落实基层人才引进政策。加大人才招聘力度,为市级医疗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10名,选送150名基层医疗技术骨干参加为期一年的高层次专业培训。实施好为县及县以下招聘医学科本科毕业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录和农村人才振兴计划,今年完成招聘461名,市级招聘硕士以上161名,县级招聘二本以上300名,同时为乡镇卫生院招聘一定比例的专业人员。通过健康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落实《全面加强基层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途径,引进基层留得住、用得上的大专以上医学生。

26、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和培训中心建设。继续抓好各级各类定向培养工作,培训高层次紧缺人才19名,其中中医类15名,管理类4名。各县要优先选送全科、儿科、传染科等紧缺人员参加培训。加快构建“5+3”“3+2”人才培养模式,今年培训住院医师70人。加快推进市卫生学校与榆林学院合并,力争于年底前完成。推进市卫生职业中专学校向榆林市基层卫生人才培训中心转变,力争年内完成榆林市基层卫生人才培训中心建设。

(七)以加强党建为统领,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模范机关创建等工作。

27、全面加强党建工作。落实市委《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抓好党建工作,推行“一统三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建责任体系,党委、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落实党建工作制度,规范党内议事决策制度,执行民主集中制度,严格“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议制度,制定党建目标责任清单,认真开展述职评议考核,严格工作问责。加强党员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系统内各单位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6学时,党员干部集中培训学习不得少于32学时。

28、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三级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信息系统”软件上半年安装到位,二级医院启动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完善医德考评制度。深化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治理工作,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和行业形象的问题。

29、抓好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以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为抓手,统筹抓好四城联创、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建立健全市、县卫生计生部门新闻发布会体系,做好卫生计生重大节日宣传。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各单位要踊跃投稿,做好内部刊物《榆林卫生计生信息》编辑工作,扩大卫生计生工作的影响力。

30、加强健康扶贫工作。强化贫困人口参加新合疗、大病保险、医疗救治等方面的帮扶力度。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档案卡,开展签约服务。全面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配合国家卫计委、省卫计委做好清涧县、子洲县和省卫计委横山县定点扶贫工作。对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大疾病实行免费治疗。

三、部门预算构成情况、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说明

榆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红十字会、保健局合署办公,局直属事业单位23个,其中:全额预算事业单位18个,参公事业单位2个,差额预算事业单位3个。2016年部门预算是根据系统各单位2015年底单位基础信息数据、当年开展的各项工作要点,按照财政规定的标准及范围据实预计测算,经市财政审核确定。具体如下:

1、收入预算15512.3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349.37万元,事业收入1227万元,罚没收入20万元,行政性收费1916万元。

2、支出预算15512.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77.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86.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80.1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76.1万元,商品和服务类项目支出1691.9万元。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增减情况

2016年全系统“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6.5万,2015年全系统“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9.5万,较上年下降4%2016年全系统会议费预算数为33.18万,2015年全系统会议费预算数为16.6万,较上年增加99%2016年全系统培训费预算数为15.6万,2015年全系统培训费预算数为28.3万,较上年减少45%根据榆编发【20158号文件撤销市卫生局、市计生局,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全系统由原来的19个单位,改变为24个单位,统计口径不一致。

 

附件: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