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11-04 14:06
榆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度科室重点工作任务考核方案(讨论稿)
为全面贯彻2016年中省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局机关各科室。
二、考核内容
《2016年度科室重点工作任务考核体系》
三、考核原则
坚持“合理量化、可行易考、突出重点、实事求是”的原则。
四、考核方法
采取日常考核、中期考核和年终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考核、中期考核和年终述职共计100分。
(一)日常考核。根据科室制定的《2016年度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日志》和各科室每月在调度会上汇报情况进行综合评分,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并跟踪督查。每月的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五上午,为局机关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调度会。调度会上由科长负责按考核体系汇报上月科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说明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原因及下一步工作的主要措施,分管局长补充说明。
(二)中期和年终综合考核。2016年6月中旬和12月中旬,各科室对照《考核体系》向局党组进行述职,并根据述职情况进行综合打分。
(三)办公室牵头负责省卫生计生委、市委考核办、市委深改领导小组、市直工委、市文明办、市创建办、市委讲师团对局机关的考核工作,各科室配合完成。规划财务科牵头负责健康扶贫工作,有关科室配合完成。各科室负责对所联系单位的日常考核工作。
五、考核期限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六、结果运用
根据日常考核、中期考核、年终综合考核和述职汇报算出考核总分数。考核结果将定期在机关学习例会上予以点评、通报。
七、考核解释
本方案由市卫生计生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榆林市卫生计生局2016年科室重点工作任务考核体系》;
2、《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5年市区卫生计生工作评价的通知》;
3、《市(区)2016年度卫生计生重点工作任务评价指标》(待定);
4、《2016年部门考核指标》(待定);
5、《2016年卫计局考核指标》;
6、《中共榆林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台帐》;
7、《榆林市2016年度各县区卫生计生重点工作任务考核方案》;
8、《榆林市2016年度市直各单位重点工作任务考核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