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7-07-04 10:24

 

(2017630日榆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认为报告在充分肯定我市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取得成绩的同时,实事求是地指出了目前我市存在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不够深入、传染病综合防控能力较差、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不健全等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求,市政府要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意见建议,采取有效管用措施认真加以整改落实。12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市政府落实情况报告。

一是要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认真、持续、系统地抓好《传染病防治法》的贯彻落实,建立起协调机制畅通、责任分工明确、预警体系完善、工作流程明晰、防控措施精准、考核评价科学的传染病防控体系,使我市传染病防治步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是要加快传染病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市政府2016—2017年重大项目建设计划,于今年年底前开工建设市传染病医院,2018年建成投用。启动市疾控中心迁址工作,更新实验室设备,提高监测能力。按照区域整合、财政负担的原则,在全市划区域、分批次启动建设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置项目。

三是要加强重点人群和重点传染病防控。加强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传染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为学校、托幼机构配备专职保健人员。加强对肺结核、乙肝、艾滋病等易感染、危害大的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和治疗。

四是要扎实开展传染病防治普法宣传。抓住国卫复审机遇,开展全方位、多渠道普法宣传,倡导人民群众健康生活。提倡开展全民健康体检,落实好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切实增强群众对传染病防治的自我防范意识,从源头上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五是要加强专业队伍和执法队伍建设。要抓紧培养一批认真负责、技术过硬、敢打硬仗的传染病防控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一支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的卫生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