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7-08-08 15:26

 

榆政卫计发2017396

各县区卫生局、计生局、市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努力为全市卫计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力量,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以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思想文化道德建设为重点,结合文明城市、诚信榆林创建工作,不断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志愿服务活动、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和“我们的节日”等活动,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二、主要工作

(一)依法行政

1、推进政府综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管理。

2、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

()公民权益保护

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规划,逐步增加对养老服务的投入。

(三)公益活动

开展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献血、捐赠器官、义演义诊、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活动。

(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贯彻《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制定本地区具体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95%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每千名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0.83人。

(五)帮扶共建

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经常化,组织城市文明单位与村镇结成对子长期帮建,

(六)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切实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文化道德建设活动。

1、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扣中、省、市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各项工作中,开展“三个倡导”(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主题学习活动,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动员和引导广大医疗卫计工作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自觉践行者。各县区卫生局、计生局和局属各单位要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要在醒目的场合或日常宣传品中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

2、开展“厚德榆林·厚德卫计”主题实践活动。根据“厚德陕西”道德建设要求,制定印发“厚德榆林·厚德卫计”道德实践活动实施意见,实行育德、尚德、明德、养德、润德、弘德“六德”工程,弘扬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弘扬主流价值,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卫计行业落地生根。不断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基本要求灌输到全系统每位干部职工的头脑中,大力倡导和弘扬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的文明家风。创新活动方式,发挥新媒体作用,通过展示文明家庭风采、讲述文明家庭故事、传播文明家庭理念,用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干部职工见贤思齐、崇德向善,推动良好社会风尚的树立。

3、发挥好道德讲堂作用。全系统要有效发挥道德讲堂作用,紧贴“培育良好社会风尚”这一主题,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充实内容,创新形式,提升效果。以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弘扬“善”,以立足岗位虔诚做事弘扬“敬”,以生产经营履约践诺弘扬“信”,以言行举止按规矩来弘扬“礼”,以尊老携亲爱家庭来弘扬“孝”。把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等行动的内容融入道德讲堂,教育干部职工遵德守礼、遵规守纪、勤劳节俭。把尊敬老人、关爱儿童、帮助他人等内容融入道德讲堂,培育干部职工孝老爱亲、友善待人。

4、深入开展文明礼仪传播、文明餐桌、文明旅游和文明交通活动。按照“一个时期明确一个重点”的原则,在全市卫计系统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我们的节日”和“做文明有礼榆林人”等活动,利用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和卫计行业各主题宣传日,结合实际,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大力倡导文明礼仪新风尚。要广泛设置“推进文明榆林建设”的宣传栏、宣传口号、宣传画等,宣传普及文明榆林建设的工作内容和文明礼仪知识,营造向好向善的文明氛围,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知荣辱、明是非、辨善恶,养成识大体、重礼节、守小节的文明习惯,培育遵德守礼、勤俭节约的文明意识,大兴文明礼仪、读书学习、勤俭节约之风,推动医疗卫计机构良好风气和社会正风正气形成。

(七)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提升主动健康能力。

1、充分利用卫计宣传主题日,扎实开展卫计宣传工作。一是加大对全市医改工作以及4.7”世界卫计日、“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5.8世界红十字日”、“5.12”结核病防治日、“12.1”艾滋病防治日等重要卫计主题宣传日宣传力度。做好各类卫计事业发展政策解读,聚焦全市医改工作,积极宣传医改成效,增强市民对医改工作的感受度,为全市卫计工作营造宽松、和谐的舆论环境。二是大力弘扬主旋律,努力挖掘、培育、宣传各级各类卫计单位基层一线的先进典型和凡人善举,创新表达方式,讲好卫计好故事。积极宣传医改中涌现出来的典型,把先进典型宣传和医改宣传紧密结合起来,深入挖掘、宣传“好医生”和“好护士”的先进事迹。

2、着力构建大健康宣传平台。围绕老百姓不得病、少得病、少得大病和晚得病的目标,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大力推进全民健康宣传教育和健康素养促进工作,转变全社会对疾病预防控制和救援治疗等传统观念,变被动医疗为主动医疗、被动健康为主动健康,科学引导、有效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病、抗病能力,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不断扩大健康教育与促进的覆盖率,发挥不同宣传媒介作用,提升宣传针对性和精准化;以落实健康素养为目标,广泛动员社会资源充分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开展知识竞赛、征文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

3、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深入开展“诚信榆林”主题实践活动,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进卫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诚信教育宣传和诚信文化传播,引导干部职工增强诚信意识、培养诚信理念。加大诚信建设发布力度,发布恪守诚信的“红名单”和失信违法的“黑名单”,构建奖励诚信、约束失信的工作机制。

(八)以创建文明行业和模范单位为抓手,不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认真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全市卫计系统各级各单位要以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系统和文明行业为目标,把争创文明单位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中心任务来抓,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将文明创建活动纳入共性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考核。力争在五年内,市直各医疗卫计单位全部创建成为市级文明单位。各单位要逐年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按创建规划落实本单位当年的各项创建措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参与率、社会知晓率、群众满意率和创建成功率。各县区卫计局要积极指导下属单位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2、扎实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今年将继续推进全系统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以反“四风”、转作风为主线,着力解决“庸、懒、散、慢”等机关病,努力建设“敢担当、勇负责,顾大局、守纪律,勤学习、优服务,抓落实、求实效”的机关,切实提高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今年推动3个局属单位创建成为市级模范单位,15个局属单位达到市级模范单位要求,各县区卫计局指导局属单位继续深入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把创建模范机关活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3、开展窗口行业“创佳评差”活动。市卫计局及各县区卫计局在机关内开展学习“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在局属各单位开展优质服务、便民利民活动,重点抓好医疗单位和部分公共卫计窗口服务单位的创建。以热情服务为抓手,重点打造医疗服务队伍,提升全市医护人民整体形象。

4、做好“好医生”和“好护士”评选活动。继续做好榆林市道德模范和榆林好人的推荐、评选工作。开展“好医生”、“好护士”和“医德奖”评选活动,运用多种形式学习宣传“好医生”、“好护士”和医德高尚的医护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并将评选出的“好医生”、“好护士”和“医德奖”获奖者推荐为2017年“感动榆林人物”和第三届榆林好人,完善褒扬激励机制,树立好人好报鲜明导向。

(九)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加强卫计文化建设工作。

1、推动学雷锋志愿活动常态化。以弘扬普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树立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紧密结合医疗卫计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雷锋”和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在元旦春节期间、学雷锋日、植树节、寒暑假期间、国际志愿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开展关爱贫困职工、老专家、退休老职工志愿服务,开展敬老、爱幼、助残、送温暖和公共场所禁烟等志愿服务,广泛传播“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并组建全市卫计系统学雷锋志愿服务总队、分队,进一步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2、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从卫计行业工作实际出发,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健康生活方式、疾病救治、免疫规划以及孕产妇公共卫计服务项目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作为一项重点内容纳入“大健康”教育;加强干部职工未成年子女的思想道德建设,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抓好友善、孝敬、诚信等中华传统美德教育,重视家庭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道德价值,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沐浴下健康成长。

3、加强卫计文化和行风建设。积极推进全市系统文化建设和行风建设,积极开展文明科室、文明家庭、文明个人和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带头“做文明人、办文明事”,以良好的机关行为文化体现机关作风、展示机关形象、影响社会风气。积极推动医院文化、疾控文化、卫计监督文化、血站文化等医疗卫计不同领域的文化建设,进一步丰富卫计文化建设内涵。围绕深化医药卫计体制改革,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卫计行业文明规范,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弘扬医疗卫计职业精神,形成广大卫计工作者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和道德风尚,为推动深化医改、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计服务的目标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强化监督。

1、加强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法,积极开展干部集中轮训、集中讨论、专题讲座、听党课、观摩学习等多种学习形式,确保学习效果。原则上中心组集中学习一年不少于12次,其中以专题研讨为主,专题研讨要紧紧围绕如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风廉政建设以及行风建设等重点理论内容,并结合卫计工作实际,提高全市卫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

2、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学习活动。以学习、警示、教育为目的,开展为期3个月的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学习活动,通过组织集中培训,落实“两个责任”,组织好1次廉政法规知识测试,上好1堂廉政党课。认真学好习总书记系列讲话、李克强总理的讲话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系统各单位主要领导的约束和监督机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3、加强法治教育。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建设法治中国,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内在要求,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卫计法律法规,增进广大群众对卫计工作的理解和认知,减少由于误解而引起的矛盾纠纷。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医用物资采购行为,杜绝购销环节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依法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服务收费等问题,使法治工作更具有群众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净化医疗市场,保证群众就医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县区卫生局、计生局和局属各医疗卫计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将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体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形成“一岗双责”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统筹规划,健全机制。各县区卫计局和局属各医疗卫计单位要统筹规划,做好各项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任务,落实领导责任,强化保障措施,健全和完善激励机制,表彰奖励优秀,激发创建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活力。使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形成长效机制。

(三)创新方法,丰富载体。认真研究新形势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律,根据医药卫计体制改革和卫计事业发展的特点,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新的工作办法和载体,努力形成自身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品牌和特色。

(四)加强督导,促进落实。局机关将加强对全系统的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督查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责任考核的重点任务中,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全市各医疗卫计单位也要加强对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自查自纠,确保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促使全市卫计系统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榆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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