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部分基本药物采购数量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04 15:20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计生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卫生计生局,各公立医疗机构,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为减少基本药物的空标,保障临床供应,满足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药需求,结合我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结果,决定对基本药物空标的品规开展以省为单位带量采购。为准确掌握空标药品的实际采购数量,现就做好空标品规采购数量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时间

    9月1日-20日,全省公立医疗机构登陆省采购平台,依据平台提供的《陕西基本药物空标品规目录》,按照填写说明,填报本机构2017年10月-2018年10月相应药品的预计采购数量。

    二、工作要求

    (一)开展基本药物空标品规采购数量填报工作是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基本药物供应的重要措施,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按要求认真比对品种、剂型、规格等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购数量填报工作。

    (二)各医疗机构要结合本机构往年空标品规药品的采购、使用情况,合理预测下年度采购量,并对所填报的采购量负责。

    (三)对有采购数量的品规,经专家审核后,省采购平台将按照“带量议价、阳光采购”的原则,组织开展带量议价。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