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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
发布日期:
2017-11-06 16:12
2017年11月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研究确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各类别合格分数线。除中医类别少数民族医外,其它类别均实行固定合格分数线政策。具体如下:
临床执业医师:360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180
口腔执业医师:360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80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60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80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180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360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0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医师:360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0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360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180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医师:291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18
师承或确有专长蒙医执业医师:291
师承或确有专长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18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医师:323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45
师承或确有专长藏医执业医师:323
师承或确有专长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45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医师:354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60
师承或确有专长维医执业医师:354
师承或确有专长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60
具有规定学历的傣医执业医师:357
具有规定学历的傣医执业助理医师:176
师承或确有专长傣医执业医师:357
师承或确有专长傣医执业助理医师:176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朝医)专业执业医师:265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朝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120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医师:259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110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110
具有规定学历的哈萨克医执业医师:190
具有规定学历的哈萨克医执业助理医师: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