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健康扶贫上下“绣花”功夫

发布日期:2017-12-25 08:04


榆林市卫计局副局长 王埃塘


  “一人健康是立身之本, 人民健康是小康之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可以说,健康已成为 “扶贫的根本、 脱贫的关键”。榆林市位于陕西省最北部,在册贫困人口近23万,其中因病致贫者占总贫困人口的30%。 对此, 榆林市秉承“不去病根,难拔穷根”的理念,为使人民群众 “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少生病”,以医疗救助扶持为突破口,在提升服务能力的同时,着力构筑 “五重医疗救助保障网”,立足普惠城乡, 在 “准、 精、 细、 实” 方面下“绣花”功夫,千方百计消除疾病、保障健康,切实防止因病致贫、返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重大疾病始终是笼罩在人民生活中的一片阴云,健康已成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现实需求。从2011年起,榆林以市为统筹单位稳步推进新农合疾病保障制度和能力建设,进一步改变群众“小病拖、大病扛”的看病意识,有效发挥保障效应,全面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今年以来,榆林市全面落实健康扶贫优惠政策,实施健康扶贫 “363”工程,开辟贫困户就医绿色通道,全面实现“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在全省统一的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机制基础上,新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实际报销比例县(市、区)兜底至90%”和“普惠城乡居民的大病救助”两重保障机制,构筑了健康扶贫“五重医疗救助保障网”,彻底从以往的“小病变大病,大病要人命”转变为如今的“有病敢于治,治病少花钱”,为广大群众特别是贫困户“撑起一片天”。


  构筑医疗基本保障网。 贫困人口100%免费参加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贫困人口镇、村两级门诊一般诊疗费全额报销,门诊报销比例提高10%;在县、乡两级定点医院住院免交押金,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取消起付线,报销比例95%;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15万元;由县 (市、区)负责将贫困人口46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在新农合报销封顶线现有基础上提高20%。在已有运动疗法等9项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的基础上,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新农合报销范围。


  构筑专项救治保障网。为全面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贫困人口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后,大病保险住院报销起付线降低为3000元,报销比例在普通参合人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实行分段按比例报销。


  构筑民政救助保障网。农村特困人员和农村低保对象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参加新农合。贫困人口住院费用经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不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按照70%的比例救助,年度累计封顶线2万元。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适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按照70%的比例救助,封顶线10万元。


  构筑财政兜底保障网。为保证对于“贫困与非贫困人口”之间的公平、公正,确保健康扶贫政策不冲击民政医疗救助资金、不挤占非贫困人口新农合基金,贫困人口住院费用经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后,以 “县级兜底贫困户医疗保障、市级兜底县 (市、 区) 财政支出保障” 为基础,通过市、县两级财政 “年初预算、年终决算”的方式,由县 (市、区)兜底报销,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实际报销比例可达90%。


  构筑普惠城乡保障网。为更好地保障 “人人病有所医”,确保城乡居民就医可负担,非贫群众不再因病致贫、脱贫群众不再因病返贫, 在 “准、 快、齐”全面落实好健康扶贫各项政策和全力抓好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减存量”的同时,榆林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普惠城乡居民的大病救助办法,用4年时间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努力切断贫困与疾病之间的恶性循环,抑制未来因病致贫、返贫人口增量。


  “预防胜于治疗”,针对贫困地区患病人群中,地方病、传染病、慢性病占有相当比重,榆林市注重防治结合,坚持不懈推进针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疾病防控和健康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服务,向贫困人口宣传卫生保健常识,举办保健防病知识讲座,播放健康教育宣传片,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为结核病、布病、艾滋病等制定了 “一病一策”专病专防实施方案,有效防控地方病、传染病的蔓延与扩散,以预防为主让群众 “未病先治、 不得病、少得病、得小病、得病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