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7年人口发展报告

发布日期:2018-07-10 08:48


人口总量加快增长 城镇化水平持续提升

 

  2017年,省委省政府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核心,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省城镇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全面二孩政策效应逐步显现,人口均衡发展取得成效,人口发展进入新阶段。

 

  一、人口发展主要特点

 

  1.常住人口增长加快,自然增长率创2010年来新高

 

  2017年,受出生人口增加、出省人口回流、西安市户籍新政等多重因素影响,全省常住人口规模持续扩大,达到3835.44万人,较2016年增加22.82万人。比“十二五”时期的年均增长数多增加11.57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87‰,提高了0.46个千分点,比“十二五”时期的年均增长率提高了近1个千分点。

 

图1:2010年以来陕西省常住人口及自然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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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城镇化进程持续加快,与全国差距缩小到2以内

 

  近年来,全省围绕让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安居乐业目标,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为重点,以移民(扶贫)搬迁、重点示范镇建设、旅游文化名镇建设、人才吸引政策、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为抓手,着力增强城镇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全省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人口聚集效应逐渐增强。2017年城镇人口增长至2178.15万人,较2016年增加了68.25万人。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472.29万人,年均增加67.47万人。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79%,较2016年提高了1.45个百分点,高于同期全国1.17个百分点的增幅;与全国城镇化差距由2010年的4.25个百分点缩小到2017年的1.73个百分点,差距缩小到2以内。2010年以来,全省城镇化率提高了11.09个百分点,提升速度位居西部地区前列。

 

图2:2010年以来全国及陕西城镇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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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二孩出生增长加快,占比首次超过一孩

 

  2017年,全面两孩政策效应持续显现,全省出生人口明显增加,达到42.48万人,较2016年增加2.02万人,较“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十二五”时期的年均出生人数多4.58万人;出生率为11.11‰,较2016年提高了0.47个千分点,较“十二五”时期提高1.09个千分点,达到2000年以来的最高点。

 

  受“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影响,2017年全省二孩出生大幅增加,达到21.23万人,较2016年增加了6.84万人;出生人口的孩次结构发生明显变化,二孩占比达到49.97%,较2016年提高14.41个百分点,二孩占比首次超过2.83个百分点。

 

  二、人口发展面临挑战

 

  虽然人口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面临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劳动年龄人口持续减少、出生人口增长后劲乏力等挑战不容忽视。

 

  1.老龄化进程持续加快,65岁及以上人口超400万人

 

  老龄化速度持续加速,2017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约为645万人,较2016年增加约26万人,较2010年增加约165万人,比“十二五”时期年均增加24万人的增加量多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达到16.81%,较2016年提高了0.57个百分点,较2010年提高了3.96个百分点。

 

  从65岁及以上人口来看,2017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超过400万人,约为414万人,比“十二五”时期年均13万人的增加量多6万人,较2010年增加95.8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达到10.8%,较2016年提高了0.44个百分点,较2010年提高了2.27个百分点。

 

图3:1990年以来陕西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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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劳动年龄人口创2010年以来新低,抚养负担显著加重

 

  伴随着老龄化的持续加快,全省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数量持续减少。2017年全省15-59岁人口约为2641万人,占比为68.85%,比2016年减少约14万人,占比下降0.78个百分点。同2010年相比,人口减少约63万人。占比下降3.59个百分点;

 

表1:2010年以来陕西省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及占比(单位: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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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15-59岁人口比重)的高低,反映劳动年龄人口抚养负担的轻重。2017年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为24.42%,较2010年提高6.68个百分点,较2000年提高9.29个百分点。从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对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供养比看,即每供养1个老年人所需要劳动年龄人口的数量,陕西的供养比由2000年的6.6人减少到2010年的5.6人,10年间减少1人;从2015年起降至4.4人,5年间减少了1.2人,2017年为4.1,且减少幅度逐渐增加,养老负担逐年加重。

 

图4:2000年以来劳动年龄人口抚养老年人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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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育龄妇女人数减少且生育意愿不强,人口增长后劲乏力

 

  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全省出生人口增加明显,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出生人口减少的压力,但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育龄妇女人数呈现逐年减少、妇女初婚和初育年龄呈现不断推迟的趋势,妇女生育意愿也有所下降,未来出生人口增长后劲乏力。

 

  首先,从2010年以来结婚人数来看,自2014年起,结婚(含初婚)人数逐年减少,2016年登记结婚数为33.3万对,较2015年减少2.34万对;初婚人数为54.49万人,较2015年减少5.36万人。其次,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与2015年全国1%人口抽调调查推算的育龄妇女人数来看,自2015年起,育龄妇女人数呈现逐年减少趋势。2015—2017年,全省15-49岁育龄妇女人数年均减少约14万人,其中20-29岁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人数年均减少约11万人。再次,从2017年生育二孩妇女的年龄结构看,近八成为25-34岁的育龄妇女,目前,这部分年龄组育龄妇女人数在全部育龄妇女人数比例较大,但随着时间推移,未来几年这部分育龄妇女的生育需求逐渐释放后,新进入这部分年龄组的育龄妇女人数逐渐减少,二孩出生人数增长将受到阻碍。最后,根据近几年育龄妇女生育意愿,有近六成的家庭不愿意生育二孩。总体来看,受上述多种因素综合影响,未来出生人口增长后劲乏力。

 

表2:2010年以来陕西省登记结婚及初婚数量(单位:万对、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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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几点建议

 

  1.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加快构建多元养老和专业医养服务体系,营造积极健康的社会服务和文体享乐环境,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一要构建多元养老服务体系,实现“老有所养”。积极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加快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二要构建专门医养服务体系,实现“老有所医”。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医疗保健制度,提高老年人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老年医疗服务市场快速增长。三要营造老年人参与服务社会的良好环境,实现“老有所为”。加快建立健全保障退休人员再就业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体系,创立老年人才市场引导机制,完善老年人就业服务和保障平台。四要营造老年人文体享乐环境,实现“老有所乐”。加大对老年文化事业的投入和支持力度,整合各类社会资源,着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产业,培育老龄产业新的增长点,满足老年人体育健身及旅游、养生、交流等需要。

 

  2.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区域经济持续发展,关键在人,核心在人才。2016年,包括西安在内的许多城市,积极出台政策,抓紧争夺人才,展开了一场炽热的人才抢夺战,以期抢占未来发展的制高点。这充分说明地方党委政府已经意识到,未来的城市之间竞争不再是单纯的资金竞争时,更主要表现在人才吸引力的竞争,人才成为城市经济持续发展的“软实力”,随着劳动力人口绝对数量的减少,这一竞争不仅仅是人才的争夺竞争,更是对劳动资源人口和人口总量的争夺竞争。要以“建设西安国家中心城市”为契机,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以西安为核心的关中平原城市群,拥有全省近一半的常住人口,而西安作为最重要的节点城市,通过包括住房保障、配偶就业、医疗保健、子女教育等在内的户籍新政,对人才的吸引起到了积极的带动作用,为其他城市的人才吸引提供了有益经验。要继续完善相关政策,积极优化人才发展环境,逐步形成人才的“虹吸”效应。

 

  3.积极完善生育政策,营造良好孕育环境

 

  人口再生产周期长,人口政策所形成的影响在政策实施后一段时期才会显现。借助2017年,全面二孩政策已取得积极效应,积极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提升孕产医护水平、优化幼儿养育环境。一要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提高妇女生育意愿。未雨绸缪,适时全面放开计划生育,出台鼓励生育措施,通过对生育进行补贴奖励等方式提高生育意愿,增加出生人口数量,优化人口年龄结构。积极构建配套的政策体系,保障女性就业、休假等合法权益,平衡工作和家庭的关系。二要提升孕产医护水平,缓解医护供需矛盾。要进一步加大妇幼健康机构建设,改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条件,增加妇幼保健服务能力的供给,培养和引进妇幼技术人才,提高妇产科医护水平和技能,加强孕期监测,提高孕妇的风险防范意识,为育龄妇女提供优质服务。三要优化幼儿养育环境,减轻幼儿养育负担。建立和完善0至3岁儿童托幼机构的设立条件和监管政策,完善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加大儿科医生培养力度。加快幼儿园建设,加强幼儿教育的师资培训,提高幼儿教师的专业技能,提升公共托幼服务水平。同时,要加强和完善出生人口的信息统计,为优化配置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提供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