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1-13 12:42
按照《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3年版)》、《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版)》和《二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3年版)》相关规定,我局于2018年11月5日-10日组织专家对榆阳区、绥德县、米脂县中医医院进行等级评(复)审,评审结果均符合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1月13日-2018年11月19日,如有异议,可来电来函向市卫生计生局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912-389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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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