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1-26 09:27
各县市区卫计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省卫计委要求,为指导全市做好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及医疗救治相关工作,保障患者安全,经研究,决定设立犬伤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和榆林市犬伤医疗救治专家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犬伤医疗救治专家组
组 长:李和平 榆林市中医院院长
副组长:刘 林 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成 员:
李淑霞 榆林市第一医院感染科主任
王建平 榆林市第一医院急症科主任
冯海翔 榆林市第一医院检验科主任
吴保成 榆林市第一医院药剂科主任
杨和平 榆林市第一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
张长山 榆林市第二医院急症科主任
陈永胜 榆林市第二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
谢忠斌 榆林市第二医院检验科主任
张 毅 榆林市第二医院药剂科主任
牛晓英 榆林市中医院感染科主任
白 文 榆林市中医院急症科主任
张 凌 榆林市中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
申 健 榆林市中医院检验科主任
姜小云 榆林市中医院药剂科主任
二、工作内容。 市级犬伤医疗救治专家组主要负责全市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和狂犬病救治的业务指导,开展相关知识培训和医疗质量控制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专家组成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发挥积极性,指导各县市区进行犬伤救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切实做好狂犬病患者的抢救治疗工作,积极为全市犬伤救治工作献计献策。
四、定点医院。 市级定点医院为榆林市中医医院、 榆林市第一医院 、榆林市第二医院,各县市区均要设置至少一所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定点医疗机构,原则设在有传染病科、救治能力较强的综合医院。
榆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