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榆林市卫生计生领域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6 10:42



各县区卫计局、卫生局、计生局、局属各单位:

为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应急机制,增强卫生计生领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负面舆情的处置和调控力度,经局务会研究,特制定《榆林市卫生计生领域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榆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419


榆林市卫生计生领域新闻发布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应急机制,增强卫生计生领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负面舆情的舆论引导和调控力度,最大程度避免、消除或减少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负面舆情造成的各种不良影响,在全市卫生计生领域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1.2编制依据。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宣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宣传发〔20146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宣传发〔201413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通知》(榆政函〔2016105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重大、较大以及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也适用于卫生计生领域负面舆情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应对,及时主动,领导带头,明确职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善待媒体,争取支持的工作原则。

2 工作机制及职责

2.1新闻发布领导小组

2.1.1新闻发布领导小组组成

领导小组组长:由卫计局局长任组长。

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卫计局副局长或相关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新闻发言人由分管宣传科技工作的领导担任。

成员:本局各业务科长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2.1.2新闻发布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负面舆情的发生、发展,紧急成立各工作小组并启动工作;

2)制定新闻发布方案,决定新闻发布内容,及时准确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3)负责采访事件记者的联络工作;

4)收集跟踪舆情,监测网络报道动态,及时向应急指挥机构并向相关部门或机构通报情况,并通过各种方式强化舆论引导,有针对性地解释疑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2.2各工作小组职责

2.2.1新闻发布组:由公共卫生事件、负面舆情发生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和新闻主管部门组成,负责制订新闻发布方案,拟定新闻发布内容,组织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问。

2.2.2信息监测组:负责对媒体、互联网站(页) 有关舆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研判工作,并及时上报重要信息;组织对互联网的舆论引导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2.2.3综合协调组:负责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及时、规范运转,相关信息的上报及通报,受理记者的采访申请等工作。

2.2.4新闻中心:宣传科技科牵头,相关业务科配合,负责组织新闻发布会,为事件现场采访的记者提供采访和发稿等服务。

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负面舆情新闻处置应急响应如下

3.1启动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负面舆情发生后,市卫计局应急预案启动,同时启动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市卫计局授权下级部门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新闻发布领导小组会同有关单位,组织新闻发布工作。

3.1.1组建工作小组

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向小组成员传达市卫计局工作安排,分析形势及社会舆情,明确工作要求,组建工作小组,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3.1.2启动新闻处置方案审批机制

迅速拟定新闻发布方案,报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如遇难以把握的重大、敏感问题,必要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并遵照指示迅速组织落实。

3.1.3启动新闻发布机制

按照批准的新闻发布方案,及时做好新闻发布工作,新闻发布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发布新闻稿、应约接受记者采访、口头或书面回答记者提问等多种形式进行。根据工作小组安排,在第一时间准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信息,掌握舆论主动权。

3.1.4启动记者采访管理机制

根据事态发展情况,由工作小组及时受理记者的采访申请,向记者提供事件有关信息,同时加强对记者采访的组织、现场管理以及引导工作。

3.1.5启动舆情跟踪应对机制

由工作小组收集和整理舆情,汇编舆情简报,上报市委、市政府。

3.1.6启动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机制

信息监测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有效的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处置网上不良信息和不实言论,组织网络评论员,积极主动开展引导和澄清工作,力争形成网上正面舆论强势。

3.1.7开展信息采集工作

由新闻发布领导小组指定或授权的市级主要新闻媒体或事发地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文字、图片、影像和影视资料的采写、拍摄工作。

3.2新闻发布工作要求

3.2.1及时准确。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负面舆情应对的新闻发布快速反应机制,新闻发布既要争取发布时效,又要确保信息准确。情况复杂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事态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众猜测和恐慌时,应在第一时间发布已认定的简要信息,根据事态发展和初知工作进展情况,再作后续详细发布。

3.2.2把握适度。新闻发布既要使公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又要讲究策略,认真策划,循序渐进,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负面舆情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负面舆情处置信息的发布要适时、适度,要有助于公众对事件的正确了解,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有助于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参与事件的处理,消除和化解公众的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3.2.3突出重点。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方向,争取先入为主的效果,打好主动仗,除及时发布事件造成的伤亡、损失和影响等信息外,应着重组织报道地方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妥善处置事故的情况,有关部门已采取的防灾、防病、减少损失等应急措施,报道社会公众以健康的心态面对考验、战胜危机的信心,宣传有关方面的知识。

3.3记者采访管理工作

要为记者采访提供服务和方便,同时要加强组织管理确保记者正当的采访权益。必要时,由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在事发现场设立临时新闻中心,及时向到事件现场采访的记者提供信息,组织新闻发布。

3.4主动应对负面舆情

对于一些媒体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关歪曲性报道和别有用心的人借机造谣攻击、诽谤煽动,领导小组要在及时通报市委、市政府、省卫计委的同时,通过适当方式和途径,做好辟谣和驳斥澄清工作,以正视听。

3.5主动开展健康传播

主动设置议程,组织策划媒体采访、专题节(栏)目、现场活动、网站专题、开发制作传播材料等,以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着重传播相关科普知识和技能,提升公众和媒体健康素养水平。

3.6及时总结归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负面舆情处置新闻发布工作结束后,立即分析事件产生原因;传播扩散途径,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工作改进措施和建议,报送市卫计局新闻发言人审阅。并按照相关要求对工作材料进行整理归档。重大典型事件应当制作案例,为类似事件处理提供参考。

4 附则

4.1请各县区卫计局、卫生局、计生局,局属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制定新闻发布工作预案。

4.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