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卫生院统计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07 13:54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卫生计生局(委),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神木市、府谷县卫生计生局:

根据《2018国家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制度》和《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医院统计工作规范>的通知》(陕卫办信息发[2018]99号)的要求,为健全统计工作流程规范,统一统计口径,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省卫生健康委决定对全省基层统计人员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2018版统计报表规范及指标解释;

2.国家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制度介绍。

二、参训人员

全省卫生院统计工作人员。

三、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班采用全省远程会诊系统,以视频会议形式进行进行培训。

四、时间地点

第一期培训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下午14点;第二期时间为12月17日下午14点;第三期时间为12月20日下午14点。

培训地点:全省已建成远程会诊系统的所有乡镇(中心)卫生院,没有远程会诊系统的单位可就近去已建成并调试成功的卫生院参加培训。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及时通知本辖区内相关乡镇(中心)卫生院打开设备进行视频会议联调(联调时间从12月10日起至12月19日,远程培训三期要覆盖所有乡镇(中心)卫生院,可重复收看,确保培训全覆盖。请各县培训结束后将每期参加培训人员名单通过市卫计局报省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

(二)请各设区市远程会诊项目负责人通知本辖区内统一建设远程会诊系统的乡镇(中心)卫生院加入本地远程会诊咨询qq群(省级qq群:175618683,西安市qq群:423028065,铜川市qq群:114188868,宝鸡市qq群:564767662,咸阳市qq群:850630026,渭南市qq群:532336832,延安市qq群:535133194,汉中市qq群:559524401,榆林市qq群:377488319,安康市qq群:280451871,商洛市qq群:489753351),以便在系统调试期间解决问题。

(三)请各地市及时联系本地广电公司对涉及的相关乡镇(中心)卫生院进行网络保障,以便培训顺利进行。

省卫健委信息中心联系人:赵 佳    029-89620710

                       杨 柳    029-89620698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