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健康医院示范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10 08:34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健康医院示范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

                                                                                              陕卫医函〔2018〕657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计生局(委),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卫生计生局,委直委管医院:

为加快推进全省健康医院示范建设工作,按照《“健康陕西2030”规划纲要》(陕发〔2017〕16号)和《关于推进健康医院示范建设的实施意见》(陕卫医发〔2018〕3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健康医院示范建设有关重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成立健康医院示范建设指导专家组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在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广泛调动卫生健康和医疗管理专家助力健康陕西战略,发挥好社会学者和专家智库对健康医院示范建设的推动作用,用人才资源夯实健康医院示范建设的软实力。省卫生健康委成立了陕西省健康医院示范建设指导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专家组包括医疗管理、医学和社会科学、健康科普等领域的专家。专家组主要负责指导全省健康医院示范建设的指标体系动态调整、建设成效评估验收及督导督查等相关工作,并为健康陕西战略实施建言献策。专家组成员可依据全省健康医院示范建设的工作布署,进行动态调整。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适时成立各地的健康医院示范建设指导专家组,具体指导本地区健康医院示范建设工作。

二、开展健康医院示范建设对标自评工作

(一)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重点推进本地区二、三级医院创建健康医院示范,并采取“统一部署、医院自评”的方式,组织辖区内所有二、三级医院开展示范建设的对标自评工作,指导医院严格对标《健康医院示范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详见《实施意见》)的项目内容,逐条对照、逐条评分,评出医院的总体得分,全面掌握本地区二、三级医院创建健康医院示范的基线数据和阶段性进展,形成本地区对标自评工作整体报告。

(二)各委直委管医院要按照健康医院示范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对照《健康医院示范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全部开展对标自评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自评工作方案,评出医院具体得分。各委直委管医院要结合自评结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或调整完善本医院创建健康医院示范的实施方案,构建示范建设的长效推进机制。

2018年12月中旬前,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委直委管医院要完成本地区、本医院的示范建设对标自评工作。

三、做好典型样板医院推选工作

(一)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意见》中规定的任务时间节点,及时推选本地区示范建设的典型样板医院,完成本年度健康医院示范建设的责任目标。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典型样板医院的具体推选方案,因地制宜的采取现场调研、实地评估和专项评比等方式,筛选、评出本地区的典型样板医院。并进一步做好对典型样板医院的学习和推广工作,充分挖掘、总结、提炼典型样板医院的经验和成果,发挥典型示范的辐射带动作用。2018年年底前,每个设区市要至少推出1个典型样板医院。

(二)各委直委管医院要把健康医院示范建设作为医院当前的中心工作之一,认真筹备、积极参与典型样板医院推选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将采取“集中申报、统一评审”的方式,由委直委管医院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后,抽选健康医院示范建设指导专家组中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开展评议、评审。评审通过后,省卫生健康委将推出委直委管医院中的示范建设典型样板医院。

四、相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健康医院示范建设工作,加强主体责任,坚决推动落实。对积极落实政策、建设成效显著的,省卫生健康委将予以支持鼓励;对工作推进不力,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将进行全省通报。

(二)各市卫计局(委)请于12月17日前将本地区的对标自评工作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报省卫生健康委。并于12月26日前将本地区推出的典型样板医院(医院名单以正式函件的形式)报省卫生健康委。

(三)各委直委管医院请于12月17日前将本医院对标自评工作完成情况和创建健康医院示范的实施方案,报省卫生健康委。其中对标自评工作完成情况请直接报送《健康医院示范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表,并详细注明本医院每个指标项目得分及总得分,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典型样板医院的委直委管医院请于12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2)报省卫生健康委。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   戴一  张磊

联系方式:029-89620613(电话/传真)

 

附件:1.陕西省健康医院示范建设指导专家组名单

2.委直委管医院申报典型样板医院材料清单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12月5日

 

附件1

 

陕西省健康医院示范建设指导专家组名单

 

一、医疗管理领域

施秉银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长

李宗芳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院长

常晓峰    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院长

李晓康    空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院长

王东光    空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院长

高敬龙    陕西省人民医院院长

郑宏志    西北妇女儿童医院院长

于春富    陕西省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李亚军    西安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院长

李小龙    延安大学附属医院院长

田  晔    西安市第三医院院长

李兴洲    西安市第四医院院长

宋晓彬    西安市红会医院副院长

任  炜    宝鸡市中心医院院长

乔西民   咸阳市中心医院院长

孙安平   汉中市中心医院院长

陈文乾   安康市中医医院院长

 

二、社会科学/医学/健康领域

苏景宽    空军军医大学副校长

陈吉华    空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院长

吕  毅    西安交通大学校长助理

贺浪冲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副主任

贺西京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教授

杨世民   西安交通大学药学院院长

周忠良   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副院长

陈富林   西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与医学部院长

曹  蓉   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

袁  军   唐都医院副院长

张  侃   西京医院医务处副院长

安书杰   西京医院医务处处长

石  英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陈永进   陕西省口腔医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齐月莉   陕西省医师协会秘书长

张越林   西安医学院副院长

韦  艳   西安财经学院经济与社会统计学部主任

 

附件2

 

委直委管医院申报典型样板医院材料清单

 

一、本医院示范建设的实施方案。需提供医院正式印发的《实施方案》文件;

二、本医院示范建设的领导机构组建情况。需提供领导机构组建的会议纪录、领导机构工作纪录或领导机构成立的正式文件;

三、本医院召开健康医院示范建设工作例会情况。需提供工作例会的会议记录;

四、本医院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的相关措施。需提供本医院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的相关文件或佐证材料;

五、本医院学科建设的发展规划。需提供本医院学科建设的相关文件或佐证材料;

六、本医院开展健康教育,服务患者、群众的工作情况。需提供本医院组织健康教育、健康讲座与健康促进活动的相关文件或佐证材料;

七、本医院按照《健康医院示范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的情况。需在《健康医院示范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表中,注明每个指标项目得分及总得分情况,加盖单位公章。

 

注:全部材料均提供复印件,一式五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