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8-12-12 14:40



 

关于加强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

 榆政卫计发〔2018〕564号

各县市区卫计局、市直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7]61号)精神,现就加强我市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规划。组建医疗联合体建设要按照区域人群疾病谱状况、健康需求和市域内医疗机构学科建设情况,规划设计重点医疗联合体布局方案,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双向选择、持续发展的要求,兼顾既往形成的合作关系,统筹规划建设医联体。

(二)改革驱动,创新发展。全面贯彻落实深化医改各项政策,学习借鉴市内外成功经验,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任务,建立、健全分类指导、分级评估、绩效激励等制度,探索建立医疗机构间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合作机制,支持和鼓励医疗联合体内医疗机构在调整学科设置、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先行先试,创新服务管理机制、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医疗联合体和联盟机构创新、协调、开放、共享发展。

(三)融合发展,互利共赢。允许打破隶属关系、所有制形式、机构层级、区域分布界限,科学设计医疗联合体规划方案,强化联合体各方媒介和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医疗联合体内容具体化、协同关系持久化、融合发展一体化,建立主动对接、彼此支持、互利共赢的良性合作发展机制。

二、目标任务

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到2020年二、三级医院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紧密型医联体,所有二、三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建立起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使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加快以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为基础,以专科协作为纽带,以跨区域院院(校、所)联盟建设为抓手,以提升学科建设和人才水平为核心,坚持“统筹资源、重点扶持、合作共赢”的原则,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各临床专科抱团服务、捆绑发展的新模式,力争通过5年的建设,打造一批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医学专科联盟品牌,提升核心竞争力,使市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县镇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一)确立医疗联合体布局规划。二、三级医疗机构要深入调研,在省际、省内、苏榆、扬榆专科联盟建设和我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基础上,规划设计重点专科联盟布局方案,确定学科合作领域,搭建跨区域、跨专业的医疗联合体。

(二)明确联合体建设思路。在市级层面,按照“大专科小综合”的发展思路,控大补弱,建立省市专科联盟,着重开展急危重症、疑难杂症处置和科研创新,指导全市二级医院建设,建成晋、陕、宁、蒙、甘地区最具影响力的区域医疗中心。在县级层面,按照“大综合小专科”的发展思路,着重常见病专科建设,打造区域医疗副中心。

(三)组建多元化联合体。根据学科联盟布局规划,不断丰富专科联盟模式,以纵向协同为途径,与省内外知名医院建立专家共享、临床共享、科研共享和教学共享的紧密型专科联盟关系。鼓励、引导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入专科联盟,建立跨领域联盟关系。

(四)建立联合体运行机制。各医联体、医共体、专科联盟机构签订联盟协议,制定联盟章程,确定联盟指导单位,明确联盟的合作方式、议事规则、议事程序和发展规划。联合体内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事项,推动医联体、医共体和专科联盟自身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三、建设模式

()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由医联体、医共体、专科联盟指导单位牵头,建立成员单位 “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通过定期坐诊、查房、会诊、教学、讲座等形式,带动各成员重点学科协同发展,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提高服务水平,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医疗服务,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

()建立“双向转诊”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按照医疗服务患者转诊工作要求开展“双向转诊”工作,建立、完善各病种转诊指征和流程,为“双向转诊”病人提供连续无缝式服务,完善联盟内部质量管理和患者安全保障体系,落实国家有关“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等政策。

()建立技术培训机制。根据临床路径,制定统一的诊疗和操作规范,逐步实现各病种的规范化治疗。定期对联盟成员单位的医务人员开展培训工作,通过培训,加强学科前沿的知识交流学习,共同提高学术水平,加快区域医疗“同质化”进程。

()建立学科共建机制。医共体、专科联盟单位之间要积极开展学科共建,实现检查结果互认,专家共享、临床共享、科研共享和教学共享,共同承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联合攻克核心技术难题,共建专科诊疗中心等。定期组织举办各种知识技能竞赛和应急演练,树立医学专科联盟品牌形象。

(五)市域内建立医联体。三级医院要按照就近、自愿原则,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牵头,二级医院、社区卫生中心等参加的医联体,实行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服务衔接的管理模式。牵头医院要选派管理人员托管或指导联合体内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组建专家团队到基层医疗机构坐诊、查房、带教,开展医师团队逐级签约服务,帮助基层提高服务能力,方便居民基层首诊。

   (六)县域内组建医共体。以县区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在机构设置、行政建制、功能定位、财政投入机制不变的基础上,实行机构、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绩效考核的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县镇村一体化管理,形成县镇村三级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构建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建立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促进优质资源下沉。

(七)跨区域组建专科联盟。根据不同医疗机构的优势专科资源,打破行政区域,与全国知名医院和特色专科联盟。要加快推进西北妇女儿童医院、省肿瘤医院、西交大口腔医院、西安市红会医院、省中医院、省结核病医院、省精神卫生中心、西安市第四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和中科院肿瘤医院与我市相关医疗机构的专科联盟建设。各二、三级医疗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与省内外医疗机构建立医疗联合体、专科联盟、技术协作关系,加快提升我市医疗机构对重大疾病的诊断与救治能力。

    (八)建立和完善远程医疗。完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各医联体牵头医院和承担城乡对口帮扶的三级公立医院,都要向联合体内医疗机构和对口支援的基层医疗机构提供远程医疗、远程教学、远程培训等服务,特别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对病理切片、医学检查、疑难病例诊断等方面,发挥高效、精准诊断和医疗服务的优势,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为分级诊疗制度落实提供技术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科联盟建设是提高医疗综合服务能力,引领区域医疗卫生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手段。各县市区个各市直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专科联盟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布局,集中力量大力推进。

(二)明确工作职责。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各医疗机构积极性,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合作协议和实施方案。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提高工作效率,共同推进专科联盟建设。

(三)加大财政支持。按照“重点支持、先创先补、优创多补”的原则进行资金补助。卫生计生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联盟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根据年度工作进展曼牌专项经费,支持医联体和专科联盟建设工作。

(四)强化考核评估。要将医联体和专科联盟建设纳入目标责任管理考核,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内容和绩效考核等指标,限期推进实施。相关部门要根据医联体和专科联盟成员工作职责和任务,定期对各医联体和专科联盟机构进行考核,通过开展满意度调查等方法,对医联体和专科联盟整体运行情况进行评估,不断完善和提高医联体和专科联盟运行的效率和工作质量,推动医联体和专科联盟建设深入扎实开展。

 

 

                     榆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