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报罗氏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凝血酶原时间检测卡(电化学法)部分产品召回 情况的函

发布日期:2018-12-26 10:51


国卫发明电〔2018〕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 
  近日,我委收到国家药监局来函,通报了罗氏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凝血酶原时间检测卡(电化学法)部分产品召回有关情况。现将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转送你们,请及时通知各医疗机构做好相关型号、规格及批次的凝血酶原时间检测卡(电化学法)的召回工作,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附件: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