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爱卫办对拟命名国家卫生城市(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1-18 14:56


    2019年1月9日,全国爱卫办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已通过暗访和技术评估的创建城市(区)进行了综合评审。评审组认为,北京市密云区等4个城市(区)经过多年国家卫生城市(区)创建活动,加强和创新社会卫生管理,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强化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整体卫生水平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区)标准要求。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社会各界监督,保证国家卫生城市(区)创建工作的质量,全国爱卫办现对北京市密云区等4个拟命名国家卫生城市(区)进行公示(详见公示名单),公示期为2周。 
  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或邮件形式向全国爱卫办提出,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所提意见要求内容真实。 
  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南路1号 全国爱卫办 100044 
  邮箱:agws@nhc.gov.cn 
   

                                全国爱卫办

                       2019年1月16日

 

拟命名国家卫生城市(区)名单 

省  份

城市(区)

北京市

密云区

北京市

延庆区

辽宁省

沈阳市

山东省

枣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