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分娩镇痛试点医院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5 08:09


国卫办医函〔2019〕2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加强和完善麻醉医疗服务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1号)和《关于开展分娩镇痛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1009号)有关工作安排,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遴选认定,确定了913家医院作为第一批国家分娩镇痛试点医院。现将名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辖区内试点工作,试点有关情况及时与我委医政医管局沟通。

  附件:第一批国家分娩镇痛试点医院名单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