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9-04-04 09:19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中省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国民健康政策,协调推进健康榆林战略实施,拟订全市卫生健康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县级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定并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

2.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实施卫生健康公共服务多元化、多样化政策措施;提出全市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实施全市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组织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5.贯彻落实中省药物政策,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合理用药、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生产鼓励扶持政策建议。

6.负责监督检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负责青少年控烟、公共场所控烟和预防强制被动吸烟工作,开展治疗和戒断烟草依赖等相关服务。

7.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标准;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制定并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

9.制定并实施全市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卫生健康机构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10.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开展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人员培训,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国家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等继续医学教育。

11.拟订健康榆林建设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评估办法,组织开展卫生城市创建、健康城市建设和社会卫生整体评价等工作;负责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促进医疗与旅游、体育、食品和互联网等行业深度融合;牵头开展全市健康扶贫工作。承担健康榆林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委保健委员会委托或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工作任务;负责在榆召开的市级及以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3.拟订全市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市中医药医疗、教育和健康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中医药学术经验传承创新和中药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推进全市中医药文化建设。

14.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多元化、多样化。

17.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市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全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全市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市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市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国家国境卫生检疫检测传染病目录,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市商务局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通报交流机制、口岸输入性疫情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4.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举报发现食品安全可能存在隐患的情况,应当立即组织检验并组织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对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5).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要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和政策研究,建立同市医疗保障局的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各项工作,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卫生健康委员设下列13个内设机构

1.政秘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政务信息、信访维稳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卫生健康领域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国际合作项目的外联管理与协调;承办机关及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2.发展改革科。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县级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全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装备发展应用及装备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健康统计工作,参与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建议,组织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指导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拟订全市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建议;协调推进机关和直属单位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法规与综合监督科。开展贯彻法律法规情况调研评估;承担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处罚事项的听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和机关学法用法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医疗服务市场和职业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指导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参与食品新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现场核查;协调落实国民营养计划;负责卫生健康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4.疾病预防控制科。拟定全市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依法管理传染病、地方病,负责寄生虫病防治和精神卫生工作,统筹协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和学校卫生工作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疾病监测和预警预测;承担市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市预防控制艾滋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卫生应急安全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承担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与安全生产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本行业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

6.医政药政管理科。拟定全市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指导全市护理、临床重点专科、医联体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院临床实验室管理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监督指导全市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医疗质量评价工作;负责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协调指导并监督医疗事故的处理;负责全市医疗行风建设和平安医院建设工作;负责对口帮扶、援藏援外工作;参与制定全市医学教育规划,会同有关科室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开展全科医生培养,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组织指导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落实中省药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药品价格和市内药品生产扶持政策的建议;拟定全市药学发展和药师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医院药事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合理用药和临床综合评价;负责短缺药品监测预警,落实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并协调实施。

7.中医药管理科。拟订全市中医药发展规划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市中医药医疗、教育和中西医结合工作;实施全市中医药文化建设;开展全市中医药学术经验传承创新、传统知识及民间中医药知识挖掘保护等工作;协调促进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推进全市中医药健康服务工作;负责中医药学会建设工作。

8.基层卫生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公室)。拟订全市基层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评价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统筹协调指导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培训、督导、考核和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基层卫生队伍建设,参与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医联体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9.科技教育与宣传科。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市级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重点科研基地建设;制订卫生健康宣传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重大主题、重大典型宣传、文化建设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拟订机关新闻发布制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媒体联络、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开展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10.妇幼健康与家庭发展科。拟订全市妇幼健康的政策、规划、措施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妇幼卫生体系建设和托幼机构的卫生评价工作;承担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生育全程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拟订影响妇女儿童健康和导致出生缺陷危险因素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相关制度;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政策建议,拟订完善生育、流动人口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和评估研判,承担人ロ形势、人口流动和家庭发展状况的监测工作;承担市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健康促进与老龄服务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和规范,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协调、指导老年人权益保障和优待工作,推动老年人文化体育教育活动开展,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拟订全市健康教育与促进和爱国卫生工作规划、标准、规范,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科学知识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卫生城市创建、健康城市建设和卫生健康整体评价等工作;拟订健康榆林建设发展规划、工作方案、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健康榆林建设重大问题研究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市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委保健委员会委托或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负责青少年控烟、公共场所控烟和预防强制被动吸烟工作,开展治疗和戒断烟草依赖等相关服务;承担全市健康扶贫工作;承担健康榆林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财务科。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经济政策研究;拟定内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机关财务报账和预算管理;负责单位预决算、资产管理、资金监管;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组织落实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系统财务管理规范,负责提出卫生健康中省转移支付资金和市级专项资金的分配意见并进行监管和预算绩效管理。

13.人事科。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目标责任考核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医疗卫生高级人才管理与服务;负责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我委将围绕建设陕甘宁蒙晋交界最具影响力城市建设,以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按照中省决策部署和市委四届六次全会工作任务安排,实施“健康榆林”战略,认真落实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紧紧围绕“123456”发展思路,提标扩面、转型升级,全方位推进健康榆林建设,重点是:扎实推进健康榆林建设,认真落实《“健康榆林2030”实施纲要》,实施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健康榆林战略,着力构建大健康大卫生格局,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扎实推动8类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工作。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市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市中医医院、市感染疾病诊疗中心和市疾控中心综合服务楼项目,完成市中医医院和3个县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建成标准化乡镇卫生院40个、规范化村卫生室200个。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聘任制、年薪制,实行全员编制岗位总额管理,落实总会计师和总药师委派制度,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健全院内绩效考核和分配制度,进一步巩固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成果。全面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继续推进艾滋病、结核病等9种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启动市疾控中心重点学科建设,加强大骨节等地方病防治工作,优化妇女“两癌”筛查、新生儿筛查和产前筛查等服务项目,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建设陕甘宁蒙晋最具影响力的医疗中心,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深化12个专科联盟内涵建设,积极引进高层次医疗人才和专家团队,重点培植12个省级重点专科,发挥好院士专家工作站作用,巩固市域95%的就诊率。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全面落实中省健康扶贫工作要求和《榆林市健康扶贫三年行动方案》,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佳县、清涧、子洲摘帽及村退出、户脱贫任务,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全面推进市级医疗卫生信息平台二期升级改造,推进榆阳、绥德、横山三县区居民健康卡发放工作,完成基本公共卫生管理考核系统优化、升级改造工作,引导基层提升“爱加健康”平台使用率,年内居民健康档案实现对群众开放,实现市内医疗机构检查结果共享;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四级七类人才引进和多渠道人才培养机制(高层次人才引进、万名大学生定向招聘、乡镇卫生院千名专科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和村卫生室公益性岗位医学类毕业生),选派中青年骨干赴国内顶尖医疗卫生和管理机构进行为期一年的研修,为打造陕甘宁蒙晋交界最具影响力城市提供健康保障,为实现“三个目标”、落实“两个更大”要求担当卫生健康使命,为建国七十周年献礼。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2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

榆林市急救指挥调度中心

3

榆林市妇幼保健医院

4

榆林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

5

榆林市中医研究所

6

榆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培训中心

7

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8

榆林市中心血站

9

榆林市地方病防治所

10

榆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11

榆林市健康教育所

12

榆林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13

榆林市第二医院

14

榆林市第一医院

15

榆林市第三医院

16

榆林市中医医院

17

榆林市人口调查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

18

榆林市人口发展信息中心

19

榆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调查队

20

榆林市医改办

21

榆林市医管中心

22

榆林市老龄办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929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56人、事业编制2833人;实有人员2695人,其中行政4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57人、事业259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98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6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922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41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465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13.2万元、事业收入100万元、罚没收入4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2105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1822.4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榆林市合疗办划出我部门二级预算单位,及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全部移交养老统筹办,导致预算收入减少。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465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413.2万元、事业收入支出100万元、罚没收入支出4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2105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1822.4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榆林市合疗办划出我部门二级预算单位,及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全部移交养老统筹办,导致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41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13.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678.9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榆林市合疗办划出我部门二级预算单位,及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全部移交养老统筹办,导致收入减少;

2、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241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269.75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1678.9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榆林市合疗办划出我部门二级预算单位,及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全部移交养老统筹办,导致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413.2万元,较上年减少1678.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榆林市合疗办划出我部门二级预算单位,及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全部移交养老统筹办,导致收入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13.2万元,其中: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100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万元,由于机构改革,将老龄办并入我部门,属于新增功能科目;

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43.45万元(人员经费支出43.45万元),较上年增加43.45万元,由于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上年无此功能科目支出,本年度新增功能科目;

3)卫生健康(210)支出12269.75万元,较上年减少1822.36万元,由于机构改革,市合疗办划出我部门二级预算单位,及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全部移交养老统筹办,导致支出减少。其中:卫生健康管理事务(21001)支出1012.59万元(人员经费支出832.4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65.18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5万元),较上年增加251.86万元;公立医院(21002)支出6003.68万元(人员经费支出5659.8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9.86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64万元),较上年减少682.36万元;公共卫生(21004)支出4273.15万元(人员经费支出3580.1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4.67万元),较上年减少1576.9万元;计划生育事务(21007)支出185.56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60.5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5.05万元),较上年减少109.1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支出476.36万元(人员经费支出476.36万元),较上年增加476.36万元;其他卫生健康(21099)支出318.41万元(人员经费支出287.1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6.28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5万元),较上年减少182.2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13.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5871.11万元(人员经费支出5871.11万元),较上年减少747.72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我系统二级预算单位减少1个单位导致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312.3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39.34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673万元),较上年减少651.61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我系统二级预算单位减少1个单位导致公用经费与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5211.74万元(人员经费支出5168.74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43万元),较上年减少209.59万元,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全部移交养老统筹办退休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资本性支出(31018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8万元),较上年减少30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我系统二级预算单位减少1个单位导致人员业务经费预算减少。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13.2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141.58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141.58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36.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36.9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5804.98万元(人员经费支出4729.5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02.44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673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支出(一)(50618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5211.74万元(人员经费支出5168.74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43万元),因2019年部门预算中首次批复政府经济分类科目,无法与上年形成对比。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1、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5.61万元,较上年减少12.49万元(-32.7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推进公务用车改革,我部门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支出行为,大力压缩了一般性开支。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9.21万元,较上年减少2.59万元(-21.9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接待支出和单位机构改革划转相关单位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4万元,较上年减少9.9万元(-37.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车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2、2019年会议费预算17.8万元,较上年增加10.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爱卫办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及病媒生物防治工作会议增加、市中心血站为调动献血工作者的积极性,相关宣传会议增加。

3、培训费预算30.7万元,较上年增加18.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加二级预算单位榆林市老龄办且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类项目专业要求高,培训任务量大。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36.9万元,较上年增加1.2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我部门新增1个参公预算单位,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其中:办公费23.6万元、印刷费6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5.8万元、差旅费37.3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3.8万元、公务接待费4.2万元、劳务费10.6万元、工会经费18.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6.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85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084.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954.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13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专项业务费: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公共预算拨款:反映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安排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费数额。

5.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2019年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22

 


 


 2019年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