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健康卡普及应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5 10:41



各设市区、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卫生健康局、委直属和委管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健康卡普及应用工作的意见》(国卫办规划发〔2018〕34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实现全省医疗健康及公共卫生便民惠民服务,有效解决群众就医“一院一卡、重复发卡、互不通用”的堵点难点问题,让群众享受创新成果带来的实惠。现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电子健康卡普及应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开展居民电子健康卡创新应用的重要意义

为顺应“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新业态发展,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的身份认证和便民惠民服务,国家卫健委积极落实中央战略部署,采用国密算法和自主可控信息技术,结合智能终端、移动互联网应用,创新推动电子健康卡普及应用。电子健康卡不仅是实体健康卡的形态发展和线上延伸,通过建立区域居民健康身份主索引识别和跨域认证体系,能有效解决医疗与医保、支付及其他行业智能卡融合集成应用问题,有利于促进“三医联动”、助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利于促进信息共享和互连互通、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有利于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创新便民惠民服务模式,真正能够提升居民健康服务体验感和获得感。

二、电子健康卡建设目标

按照国家卫健委电子健康卡部署安排,建成全省统一的电子健康卡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构建电子健康卡跨域主索引系统和省域内统一支付对账系统,实现全省医疗单位、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的“一码通”诊疗、“一站式”便捷支付及智能化对账服务功能;并依托电子健康卡的统一身份认证功能,基于“健康陕西”APP和“健康陕西公众服务”微信公众号及医疗机构线上服务等渠道,为公众提供电子健康卡申领、预约挂号、诊间支付、开放健康档案和诊疗记录查询、检验检查结果查询以及在线签约家庭医生等医疗健康信息服务,不断提高医疗健康信息服务可及性和公平性,改善患者的就医体验,减少就诊和排队时间,提升服务能力。到2019年,全面启动电子健康卡建设应用,三级医院全面实现诊疗服务“一码通”;到2020年,80%以上的医疗单位、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可实现诊疗服务“一码通”。

三、电子健康卡普及应用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电子健康卡受理环境改造。根据国家电子健康卡标准规范要求,陕西省卫生健康委编制了《陕西居民电子健康卡建设实施方案》、《陕西省电子健康卡建设改造标准及规范合集》等(附件1、2,将以电子形式发放),请各级医疗机构按照上述技术方案和接口规范,加紧完成电子健康卡受理环境改造,包括人工窗口、自助机等电子健康卡申领、院内医疗服务(门诊、住院等)全流程使用支持等相关业务系统改造。(乡、村两级使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的接口改造由省卫生计生政策评估与信息中心负责完成)。

各级医疗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自行采购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检测备案的电子健康卡识读终端和自助设备(见电子附件3),其中村卫生室至少配备一个扫码枪(用于电子健康卡二维码识读),卫生院和二级以上医院每个窗口和每个诊室需配备一个扫码终端(用于识别电子健康卡二维码)。

各地市应在2019年5月底前完成市级电子健康卡应用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并明确改造时间和改造范围等内容。2019年9月底前省、市委属(管)医院要率先接入陕西省电子健康卡管理服务平台,并完成院内线上线下受理环境改造,实现院内“一码通”功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电子健康卡统一注册和发放。按照国家关于区域诊疗服务“一码通”工作要求,省市要重点将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自建的实名就诊卡、银医卡,基层医疗、妇幼保健、计划免疫、基本公卫、计划生育等业务系统患者主索引与陕西省电子健康卡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将原有的各类健康服务介质整体升级为电子健康卡,真正解决多卡难以有效统一的现实问题,全面实现实名制医疗健康服务一码通。

今后居民可通过医疗机构人工窗口实名注册申领电子健康卡标签,也可通过“健康陕西”APP和“健康陕西公众服务”微信公众号、医疗机构线上服务渠道申领、使用电子健康卡。对于不方便使用智能手机的人群,陕西省居民电子健康卡支持线下发放:患者可到卫生院或二级以上医院的人工窗口,提供身份信息后,由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帮助患者打印出个人电子健康卡二维码,实现电子健康卡申领。

(三)电子健康卡便民惠民服务应用。按照“自主可控、开放兼容”的原则,以“互联网+医疗健康”为纽带,以省级电子健康卡管理平台和省级统一支付系统为支撑,围绕线上线下健康金融连贯服务需求,积极探索电子健康卡、社保卡、电子银行账户等“多码合一”的协同新模式,促进电子健康卡与医疗保障、金融支付、城市服务等其他公共服务卡的高效集成整合应用,积极探索电子健康卡在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应用,为居民提供连续医疗健康服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将电子健康卡作为院内就诊、居民获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调阅个人健康档案的统一授权凭证,支撑健康档案向居民个人开放。到2019年底,为区域内贫困人口优先预制、覆盖发放电子健康卡,支撑贫困人口精准识别、优先服务与健康监测,助力健康扶贫精准开展。

(四)电子健康卡应用安全。各市在进行电子健康卡应用环境改造过程中所涉及的识读终端设备、自助设备、应用密码机、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应用软件等基础设施,应严格按照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和省级安全管理要求实行质量及安全检测、联网测试等标准符合性检测管理,确保个人健康信息安全管理,确保互通互认、安全可靠。

四、电子健康卡普及应用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动

推进电子健康卡便民惠民应用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融合发展的有效载体。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要凝聚共识,建立考核评估和激励保障机制,将普及电子健康卡便民惠民应用纳入“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和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的重要内容。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将电子健康卡普及应用工作纳入省统筹区域信息平台建设、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重大信息化项目验收等重点考评指标,确保认识到位、领导措施到位。

(二)顶层设计,互利共赢

坚持顶层设计,以省级电子健康卡综合管理平台核心,建立关中、陕南、陕北三个密钥管理及互联网应用认证服务中心,积极拓展持卡服务渠道,丰富持卡服务内容,突出电子健康卡在互联互通、便捷就医以及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当地居民电子健康卡的重视与支持,充分调动银行、运营商及保险机构等部门参与医疗机构用卡环境改造建设并实现互利共赢。

(三)标准统一、规范实施

按照国家电子健康卡规范及陕西省“互联网十医疗健康”安全体系的要求,搭建安全可行的电子健康卡运行环境,实现信息在国家电子健康卡平台、陕西省省电子健康卡管理系统、医疗机构HIS系统、用户端移动APP之间安全可信的传递。将电子健康卡作为“互联网十医疗健康”和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依托“互联网+医疗健隶”服务安全保障体系,增强安全技术支撑能力,及时制定标准管理与安全制度,标本兼治,确保安全防护底线。

(四)加强宣传,普及应用

各地将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大众媒体宣传电子健康卡建设的政策、措施、成效和经验,努力营造良好的知卡、用卡环境和社会氛围,让群众真正认识到持电子健康卡就医的方便、快捷和实惠。

(五)加强培训,应用推动

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业务应用为牵引,丰富电子健康卡应用场景,优化电子健康卡服务流程,以健康实惠引导居民主动持电子健康卡接受各类医疗健康服务。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制订电子健康卡操作规范和使用流程,对医疗机构内所有电子健康卡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每一位医务工作人员在各医疗服务环节能熟练使用电子健康卡。省卫生健康委将建立考核评估机制,督促各相关单位全面推进应用电子健康卡工作任务。

 

联系人:王义智,联系电话:13201529788

附件:附件1:陕西省居民电子健康卡建设实施方案.pdf
          附件2陕西省电子健康卡建设改造标准及规范合集.zip
          附件3:通过国家检测电子健康卡识读终端(陕西省2019年4月1日).pdf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