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预防接种 单位全面排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15 13:39


各县(区)卫计局,市疾控中心:

根据《转发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预防接种单位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榆政卫健发﹝201916号)文件要求,我委对全市范围内随机抽取不少于总数50%的接种单位存在隐患进行全面督查,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排查重点内容(详见附件1

(一)预防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认证、审核情况。

(二)疫苗管理情况,包括疫苗存放、有效期检查、过期疫苗销毁等。

(三)接种信息管理,包括疫苗接种信息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四)接种机构服务能力,包括预防接种门诊服务人口及半径、人员配置、接种门诊布局情况等。

(五)冷链运转情况,包括各级疫苗冷链车、疫苗储存冰箱及疫苗追溯和冷链温度监测系统运转使用情况等。   

二、排查安排

各县区卫计局于217日完成辖区内所有接种点的自查工作,于223日前完成交叉检查(详见附件2),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市疾控中心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各检查组将检查结果报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将全市检查情况于225日前上报市卫健委。

三、工作要求

一是各县区卫计局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做到不留死角,同时要选派业务能力强的干部进行交叉检查,并积极与对方进行沟通,确定检查时间,届时指派专人全程陪同。

二是结合排查工作,对预防接种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特别是对所有接种单位仔细查找管理中的漏洞,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限时整改。

三是各县区要通过这次排查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管理,形成长效机制,确保疫苗接种地点流程规范和安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890894  市卫健委   631195188@qq.com

侯骞妍  2232509  市疾控中心  82493685@qq.com

附件:1.预防接种单位重点核查内容记录表

             2. 交叉检查工作安排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