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18年度陕西卫生健康好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5 14:42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委,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卫生健康局,委直委管各单位,各有关新闻单位:

2018年,全省各级卫生健康新闻宣传工作者和中省媒体,紧紧围绕医改、健康扶贫等重点工作任务,深入基层一线,创新宣传方法,推出了一批有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的优秀新闻作品,为推进健康陕西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激励全系统新闻工作者聚焦目标任务,多出精品力作,继续为健康陕西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省卫生健康委决定开展2018年度“陕西卫生健康好新闻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2018年度在中央、省、市三级具有新闻采编资质的媒体(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上刊播反映陕西卫生健康工作题材的原创新闻作品,包括消息、通讯评论、图片新闻等。

(二)参评作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能真实全面反映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弘扬主旋律,发挥正能量,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起到推动作用,主题鲜明、观点正确。

二、奖项设置

“陕西省卫生健康好新闻奖”设一等奖10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30个。同时,根据各市、各单位2018年新闻宣传稿件刊发数量、质量及宣传总体工作情况,综合评出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若干名。

三、评选程序

(一)各设区市报送参评作品10件(电视类作品不少于3件);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各报送2件;委直委管各单位至少报送1件;各有关新闻单位报送3件。

(二)省卫生健康委成立评选委员会,组织省内主要新闻媒体专家,按作品分类(报刊杂志类、广播电视类、网络媒体类、新闻图片类)分组进行审查评选。

(三)省卫生健康委印发文件公布评选结果,对获奖作品及先进集体进行通报表彰。

四、报送要求

(一)由各市对辖区内参评作品初评后统一报送,委直委管单位和各新闻单位直接报送。

(二)申报时填写《2018年度陕西省卫生健康好新闻评选活动申报表》(可在省卫生健康委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报刊杂志类作品为原件复印件及文字稿;广播电视类作品为DVD光盘及文字稿;网络媒体类作品为网页截图及文字稿;新闻图片类作品冲印8英寸规格,按附件4粘贴。申报材料一式2份,A4纸打印,盖公章。

(三)各报送单位填写《2018年度陕西省卫生健康好新闻评选活动推荐作品目录》《2018年度新闻发稿目录》表,盖公章。《2018年度新闻发稿目录》作为评选集体奖重要依据。

(四)参评作品资料均不予退还,作者享有作品版权,评委会享有无偿使用权,不作为商业用途使用。参评作品作者不超过4人。参评资料不全或不按要求报送,将取消评选资格。

请于2019年5月24日前将参评作品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分别邮寄和发送至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宣传处。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宣传处 周垚

联系电话:13572555574

电子邮箱:435704118@qq.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112号 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宣传处

邮编:710003

附件:(全部附件下载.docx

1.陕西省卫生健康好新闻评选活动推荐作品目录

2.2018年度新闻发稿目录

3.陕西省卫生健康好新闻评选活动申报表

4.陕西省卫生健康好新闻图片作品粘贴式样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