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健康医院示范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08 15:54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卫生健康局,委直委管医院:

按照《关于深化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陕健发〔2018〕1号)以及《关于推进健康医院示范建设的实施意见》(陕卫医发〔2018〕3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为树立首批“陕西省健康医院示范单位”典型,推动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健康医院示范建设任务,现就加快推进健康医院示范建设有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确立首批“陕西省健康医院示范单位”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省卫生健康委在前期市卫生健康委遴选、推荐以及健康医院指导专家现场评估的基础上,分别从委直委管医院和市属医院中确立了15家首批“陕西省健康医院示范单位”(名单详见附件),并作为全省健康医院示范建设的典型代表。首批“陕西省健康医院示范单位”要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积极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有力承接全省健康医院示范建设的牵头引领、培训推广和督导指导等工作任务。

二、加快完成健康医院示范建设阶段性任务

各市卫生健康委要尽快确定出2019年度本地区创建健康医院示范建设的医院名单,并组织召开本地区的健康医院示范建设推进会,下达任务指标,明确任务时间节点,夯实目标责任,建立考核机制,及时组织建设评估或市级验收。各市卫生健康委完成对创建医院的市级评估验收后,应将验收通过名单及时报至省卫生健康委,并由省卫生健康委从中评估、遴选出“陕西省健康医院示范单位”。

未创建示范的委直委管医院要尽快制定出本医院的创建计划和时限表,严格遵照标准,逐项建设,逐条达标,扎实推进示范建设工作。创建完成《实施意见》中指标体系建设的委直委管医院,可向省卫生健康委申请评估验收。

三、加强健康医院示范建设培训推广工作

各市卫生健康委要积极组织本地区二级及以上医院与首批“陕西省健康医院示范单位”开展交流访学活动,积极学习先进建设理念和方法,推广切合自身实际的建设经验,全面提升本地区健康医院示范建设水平。各委直委管医院要坚持把示范建设与中心工作相融合,在本医院的各项医疗会议、学术交流、培训教育、大型活动中开设或增设健康医院相关主题内容,持续加大健康医院示范建设力度。各市卫生健康委、各委直委管医院要加强健康医院示范建设培训推广工作,及时制定可行的培训推广计划,充分发挥好专家智库对健康医院示范建设的指导作用,积极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培训会、健康讲座和科普教育活动,不断扩大健康医院受众面,持续提升健康医院社会影响力。

四、相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健康医院示范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主体责任,推动任务落实。对积极落实政策、建设成效显著的,省卫生健康委将予以支持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将进行全省通报。

(二)各市卫生健康委请于7月15日前将2019年度本地区创建健康医院示范建设的医院名单(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报至指定邮箱)报省卫生健康委。各委直委管医院请于7月15日前将创建计划和时限表(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报至指定邮箱)报省卫生健康委。

(三)各市卫生健康委、各委直委管医院请于7月30日前将启动、开展健康医院示范建设交流访学和培训推广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报至指定邮箱)报至省卫生健康委。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  孙丹  戴一

联系方式:89620613/304729029@qq.com

附件:首批“陕西省健康医院示范单位名单”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附件

首批“陕西省健康医院示范单位”

委直委管医院

陕西省人民医院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西安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西北妇女儿童医院

陕西省第二人民医院

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


市属医院

西安市第三医院

宝鸡市人民医院

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渭南市中心医院

铜川市人民医院

延安市人民医院

榆林市第二医院

汉中市中心医院

商洛市中心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