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标兵”和“行业示范领先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09 15:16

 

各县市区卫健局,委属各医院:

为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激励全市广大职工爱岗敬业、拼搏奉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按照《榆林市总工会关于印发榆林市十大行业百名标兵千名示范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榆市总工发〔201968号)精神,我委决定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医疗卫生标兵”、“行业示范领先人物”评选推荐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医疗卫生标兵”10名,临床一线医生5名,护士5名,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均可列入推荐评选对象。每县市区卫健局和委属各医院仅限预推荐医生或护士1名。

2、“行业示范领先人物”20名,临床一线医生10名,护士10名,委属各医院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均可列入推荐为评选对象。委属各医院预推荐医生、护士各3名。

二、评选条件

1、临床一线在职在册医护人员,医生须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须持有《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

2、爱岗敬业。“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甘于奉献,拼搏进取,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参加援外、援藏、扶贫、支医等活动,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3、热爱学习。努力学习医学科学知识,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在市域内本人专业技术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4、善于创新。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善于运用掌握先进医疗技术,在科学研究、技术攻关、发明创造、创新管理等方面有突出的业绩并有创造性贡献的。

三、评选步骤

评选活动从20196月开始,到20199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推荐申报(20196月)。凡符合“医疗卫生标兵”评选条件的,由县市区卫健局和委属各医院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凡符合“行业示范领先人物”评选条件的,由委属各医院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2、组织评选(20197月—8月)。各单位在71118时前将推荐对象推荐文件、推荐表、汇总表、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上)、职代会决议、公示、公示结果的报告、身份证复印件报市卫健委医政药政管理科(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市卫健委对所有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并统一调取推荐对象本人信用报告,审核合格者由市卫健委集中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市总工会进行择优推荐。

3、命名表彰(20199月)。市总工会组织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评审,对获奖个人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评选活动由市总工会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由我委和各县市区卫健局、委属各医院共同实施。各单位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进度,强化过程管控,严把评选标准关和评选质量关。要根据评选要求制定本单位具体的评选办法,精心组织、专项推进。

(二)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此次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职工、面向普通劳动者,向苦脏累险岗位工作人员倾斜。推荐对象均应自下而上,优中选优,层层选拔产生。所有推荐对象必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由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优先推荐近年来援外、援藏、对口支医、健康扶贫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副处级(含副处)以上干部原则上不参与评选,各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驼城工匠不参与评选。

(三)严格履行推荐评选程序。推荐评选工作执行“两审两公示”程序,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查和所在单位、市级两级公示。凡发生负主要责任医疗事故、存在不良信用等情形之一的,均不能参加评选。被推荐人选是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需征得组织、纪检部门同意。

(四)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各推荐单位进一步强化推荐评选工作严肃性,按照工作程序履职尽责,从严审核,严禁不按程序、严禁优亲厚友、严禁弄虚作假,对于伪造相关材料,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个人,一经查实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且不得递补或重报。要严把政治关、诚信关、先进关、群众关,严守推荐评选工作纪律,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开辟专栏,广泛宣传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基本条件、基本规则和方法步骤,激发和引导各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挖掘人才,总结评比,大力宣传推荐人选的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对评选出的先进典型做好后续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社会影响和示范带动作用,努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劳动的浓厚氛围。

联系人:市卫健委医政药政管理科  刘国民

联系方式:0912-3893400  Email290732821@qq.com

附件:1.榆林市百名标兵推荐表;

2.榆林市百名标兵推荐汇总表;

3.榆林市千名示范推荐表;

4.榆林市千名示范推荐汇总。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75

 附件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