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九期陕西省县级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人员培训暨国家县级骨干专科医师紧缺人才培训项目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15 07:55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卫生健康委(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

根据原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人员(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卫办科教发〔2018〕44号)及《关于印发紧缺人才(麻醉、康复)和县级骨干专科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陕卫办科教发〔2018〕82号)要求,现将第九期陕西省县级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人员培训、国家县级骨干专科医师、紧缺人才培训(康复、麻醉、临床药师)等项目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和目标

通过培训全面提高医疗技术人员的理论水平、临床实践技能、再学习能力和指导下级医师的能力,使学科带头人达到主任医师业务水平,医疗技术骨干达到副主任医师业务水平。其他骨干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确保县域医疗水平得到长足进步。

二、培训方式和时间

(一)陕西省县级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人员培训

分为学科带头人和医疗技术骨干2个层次、29个专业。学科带头人培训以二级学科为主,形成三级学科专业方向;医疗技术骨干培训以二级学科为主。

(二)国家县级骨干专科医师及紧缺人才(康复、麻醉、临床药师)培训

采取实地培训和线上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国家制定的培训大纲进行(今年国家骨干专科医师培训专业及紧缺人才临床药师培训方式待国家下发通知后确定)。

中、省培训项目的实地培训均在省内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学习相关理论知识,并到相应科室进行临床实践培训。培训时间为全脱产一年,其中理论培训1个月、临床实践培训11个月。参加国家级相关培训项目的学员还需登录中国医学教育网(网址www.ncme.org.cn)进行线上课程学习。

三、培训类别和对象

(一)陕西省县级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人员、国家县级骨干专科医师培训

1.学科带头人。年龄50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2.医疗技术骨干。年龄45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初级以上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二)国家紧缺人才(麻醉、康复)培训

年龄45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临床医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临床执业(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从事麻醉、康复相关专业工作2年以上。

(三)国家紧缺人才(临床药师)培训

年龄45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药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县级医疗机构药学部门从事药学工作2年以上。

四、相关要求

(一)各市区卫生健康局(委)要做好组织管理工作,制定人员培训计划,按照县域医疗人才培训名额分配计划(附件1)选派人员,名额可在辖区内县(区)之间调剂使用,确保完成培训任务。农村订单定向生就业安置不到位的区县取消资格;

(二)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均为县级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紧缺人才除外),其注册专业必须符合培训单位及专业要求。培训人员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予以退回;

(三)学员在报名时,务必确定好培训层次(省或国家项目),并在相应的专业目录内选择拟培训专业(附件2);

(四)选派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学员所在科室工作,参加培训人员学习期间,不得无故退出培训。学员中途退出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各区县、各县级医疗机构安排培训计划的依据;

(五)学员学习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承担;

(六)入学前,学员如实填写《陕西省××医疗技术人员培训报名表》(附件3)或国家紧缺人才培训报名表(附件4),并制定个人学习计划,作为培训基地安排培训内容的依据;

(七)请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真组织报名工作,核实培训对象资质,根据不同培训类别、不同专业,填写2019年县域医疗技术人员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4),将汇总表及电子版于7月18日前报省卫健委科教宣传处;

(八)我委将根据不同项目的具体要求,核对学员资质后分配培训基地,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发布开班通知。

联系人:周世峰 文动  电话及传真:029-89620667

        刘应婷       电话及传真:029-89620661

电子邮箱:sxxcykj2014@126.com

 

附件:(附件下载:2019县级骨干暨紧缺专业报名通知.rar

1. 2019年县域医疗技术人员培训名额分配表(附件2-5发电子版)

2.2019年县域医疗技术人员培训项目专业汇总

3.陕西省县级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人员培训报名表

4.国家紧缺人才培训报名表

5.2019年县域医疗技术人员培训报名汇总表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