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报送省12320卫生计生热线联络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24 15:18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卫生健康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保健局、委直委管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根据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动12320全国公共卫生公益电话的通知》(卫办发〔2005〕48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建设的通知》(卫办发〔2012〕14号)要求,为进一步适应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形势,便于广大群众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向公众传播疾病预防知识,解答公众健康问题,引导公众健康行为,受理群众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意见建议和举报,密切政府和人民群众关系,经研究决定,将原“陕西省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职能正式并入省12320卫生热线,合并后的省12320卫生热线更名为“陕西省12320卫生计生热线”。鉴于我省各单位因机构调整等原因造成12320卫生计生热线联络员变动等情况,为加强联系,提高效率,保证卫生计生热线有效运转,现需要重新报送省12320卫生计生热线联络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及条件

(一)人员组成

各单位、各处室负责同志1名,专职联络员1名。

(二)专职联络员条件

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2、熟悉本单位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医疗新动向,惠民措施,有较强的业务水平、组织协调和综合表达能力;

3、电脑操作熟练,能熟练收发电子邮件、下载、上传文件,并能熟练收(转)发短信、传真;

4、本单位正式人员,岗位应相对保持稳定,如有变动,请及时上报省12320卫生计生热线管理中心。

二、主要职责

1、保持与省12320卫生计生热线管理中心的联系,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咨询和业务信息,对政策发布会,业务培训会等,邀请12320派员参加,并将相关文件抄送12320,确保信息传递畅通、快捷、准确。

2、负责办理省12320卫生计生热线管理中心交办的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并及时向省12320卫生计生热线管理中心反馈答复情况。

3、负责统计分析本辖区、本单位经12320卫生计生热线受理的工单办结情况。委办公室对办理情况每月通报一次。

4、按照要求做好12320卫生计生热线的宣传工作。

 5、完成省12320卫生计生热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于7月25日前,将联络员名单以邮件形式报送省12320卫生计生热线管理中心。

联系人:吕雪汀  029-89577343

邮箱: sxwsrx12320@163.com

    附件:陕西省12320卫生计生热线联络员回执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