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9年度陕西省医院等级评审第二批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8-07 14:43


按照《陕西省医院等级评审(复审)工作方案(2015年版)》相关规定,我委于2018年10月和2019年1月,根据原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和《陕西省医院等级评审(复审)标准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指标》,先后对延安大学附属医院和长安医院进行了等级评审工作。现按照《医院评审办法》规定,将通过医院等级评审的名单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延安大学附属医院(三级甲等)

长安医院(三级甲等)

公示期为即日起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实名向省卫生健康委反映并提供联系电话,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9-89620539

通信地址:西安市莲湖路112号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邮编:71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