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榆林市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效)

发布日期:2019-08-12 09:45


榆阳区、横山区人民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2019年榆林市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9年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榆林市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2019年榆林市健康城市建设工作,按照《“健康榆林2030”实施纲要》和《榆林市健康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9年底,健康城市建设工作领导机构、组织实施体系和推进机制基本建立,项目实施取得新进展,相关指标稳定达标,城市环境持续改善,社会更加和谐,群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营造健康环境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及新媒体,开设健康城市专栏或专题节目,发布健康城市公益广告,围绕食品、药品、饮水、就医、安全等主题,面向广大市民进行宣传。市、区政府及各部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健康城市建设信息与动态新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级各相关部门,榆阳区、横山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排第一位的单位为牵头单位,其他为配合单位,下同)

2.加强健康城市规划建设。将全民健身公共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严守城市生态控制线,合理配置健康功能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按照绿色低碳循环理念,加快推进城市慢行系统和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完善供水、排水、治污等市政设施,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和提升街道、社区配套服务设施及功能,因地制宜增加健康促进元素。加快全民健身场所建设,加大社区和镇村多功能运动场、健身路径建设力度,年内市区健康步道增加2000米以上,开展城市公共场所健康元素和设施建设试点。中小学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率达到30%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免费向社区居民开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林草局、市执法局,榆阳区、横山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3.加强水环境保护与改善。开展重点流域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升榆溪河榆林中心城区段生态治理水平,加强饮用水水质监测检测,每季度公布一次监测检测数据。从2019年起,榆阳区、横山区政府和榆林高新区管委会也要向社会公开本辖区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杜绝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林草局,榆阳区、横山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4.大力改善大气质量。强力实施铁腕治霾,系统推进减煤、抑尘、治源、禁燃、控车、增绿六项措施,突出抓好建筑工地扬尘、露天烧烤和小企业治理,推进电能替代,坚决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加强预测预报和预警会商,推进应急联动和联合执法,不断改善空气质量。加强大气环境监测,定期公开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全年空气优良天数达到中省考核要求。(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执法局,榆阳区、横山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5.深入开展城乡环境治理。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和清洁收运,城市生活垃圾密闭压缩运输率达到100%。开展市容市貌整治,加大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治理力度。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策略,鼠、蚊、蝇、蟑螂等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内。加强集贸市场标准化建设管理。提升城市街道保洁水平,持续开展月末卫生日、周末卫生日活动,及时消除发现的脏乱差现象。(责任单位:榆阳区、横山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执法局)

6.开展卫生创建活动。将卫生镇村创建主要指标纳入市、区级美丽乡村建设考核内容,推动卫生创建重点任务落实。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持续开展卫生镇村、卫生先进单位、无烟单位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榆阳区、横山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二)强化健康保障

1.深入推进“平安榆林”建设。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源头管理,抓好重点领域监管,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工作,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发生。加强道路安全防护,依托“天眼工程”进一步加强道路安全管控,深入开展“车让人”文明驾车、绿色出行等活动。各种灾害损失较上年有明显下降。(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榆阳区、横山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2.完善城乡医疗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推行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四重保障”及兜底医疗保障。推进社会保障卡和居民健康卡等多卡合一、一卡多用,实现领取社保金、看病就医、乘坐公交、银行业务、体育健身等功能一卡通用。积极构建新型医疗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榆阳区、横山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3.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重视婴幼儿早期教育,根据发展需要,加快城市幼儿园等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加快发展特殊教育,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以中小学为重点,加强青少年健康行为养成教育,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市区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熟练掌握2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榆阳区、横山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4.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处罚、信用、检验检测、应急处置体系,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扩大产品抽检覆盖面,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实施餐饮提升工程,加快“阳光厨房”建设步伐。(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榆阳区、横山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5.开展健康细胞示范建设活动。深入推进健康家庭、健康学校、健康村庄、健康军营、健康机关、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医院等8类健康细胞示范建设活动,按年度完成建设任务,夯实健康城市基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直工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榆阳区、横山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榆林军分区)

(三)优化健康服务

1.提高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水平。全面实施重点传染病精准防控和慢性病分类干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精细化管理。(市卫健委、市民政局,榆阳区、横山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2.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年内,全市重点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病、精神疾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管理率较上年有所提高,儿童预防接种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明显提升,实现省级以上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榆阳区、横山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3.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落实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错位发展进一步深化,资源进一步整合,服务能力得到提升。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水平,每万名城市居民或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全科医生达到2名,家庭医生有偿签约率达到30%以上,其中重点人群签约率不低于60%。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社区(村)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提升,逐步拓展幼儿照料、托老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住建局,榆阳区、横山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4.持续深化医改。进一步加大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制度改革力度,综合医疗改革取得新进展,广大群众医疗服务获得感有所提升。(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榆阳区、横山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5.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扶持中草药基地建设。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起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和9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榆阳区、横山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6.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要按照4个100%要求抓好健康扶贫,全面落实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市区兜底“四重”医疗保障政策及“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落实农村贫困人口25种大病专项救治动态跟踪和销号管理工作。按照脱贫退出标准完成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和“安全饮水”水质监测工作任务,确保完成各项健康扶贫任务。(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扶贫办,榆阳区、横山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四)培育健康人群

1.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健康素养66条》知识普及力度,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健康口腔”为主题的“三减三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面开展,引导市民“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市卫健委,市委宣传部,榆阳区、横山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2.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强化政府支持引导,充分发挥各类体育协会、养生协会、户外运动、健康旅游等社会组织作用,广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健身活动,引导市民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加强对市区各类广场群众性健身活动的组织和指导,提高市民健身水平。(市总工会,市直工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榆阳区、横山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3.促进妇女儿童健康。做好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工作,大力提倡婚检,加强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早期发展、出生缺陷儿童早期干预治疗等综合防治。加强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服务,落实促进学生健康的综合管理措施,有效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妇联,榆阳区、横山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4.加强精神卫生服务。加强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青少年心理疏导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各类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强化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城乡居民心理卫生知识知晓率。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和管理。做好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失独家庭关爱工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榆阳区、横山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5.强化康复医疗服务。市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建成,完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措施,逐步提高补贴标准,确保有康复需求的市民能普遍得到康复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残联,榆阳区、横山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6.壮大志愿者队伍。健全志愿者健康教育工作网络,组织更多热心于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广大市民参加到健康促进志愿者队伍中来。组织志愿者进社区、医院、学校和企业,面向广大群众、重点人群开展宣传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总工会、市妇联,榆阳区、横山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五)发展健康产业

1.发展壮大医药产业。积极引进产业资本和先进技术,进一步挖掘我市中医药资源,加快医药与健康产业发展。利用名人、文化遗址等传统文化资源,结合区域现代服务业发展计划,壮大我市健康旅游、健康养生等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榆阳区、横山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2.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抓好公民营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互助院等医养结合示范点(单位)建设工作,初步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居家、社区、机构健康养老服务模式。疾病康复、长期护理、慢病管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服务规范建立,服务工作普遍开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榆阳区、横山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3.加快发展体育产业。重点发展健身休闲、竞技表演、体育彩票、体育用品生产及销售等产业;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水平体育赛事,增加体育市场供给,促进体育消费。年内,组织市区体育比赛2场以上,以竞技体育带动全民健身运动开展,以全民健身运动促进我市竞技体育水平提升。(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总工会,榆阳区、横山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4.加强健康统计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健康产业主要统计指标、统计口径,包括提供健康服务的市场主体数量、健康产业GDP等,并与中省有关要求相衔接,开展我市健康产业统计工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榆阳区、横山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定期研究部署健康城市建设重点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合理制定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和行动方案,加强监测评估,抓好工作落实。

(二)做好需求评估。由市卫健委牵头,榆阳区政府、横山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配合,通过入户调查、访谈、实地考察、专题研究等方式,完成城市健康需求评估,找准城市健康重点问题,掌握群众主要健康需求,提出政策建议和行动计划。

(三)完善政策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健康理念及相关内容纳入城市规划、产业发展、市政建设、道路交通、社会保障等各项公共政策之中,并抓好落实。

(四)落实经费保障。从2019年起,市、区两级财政设立健康城市建设工作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项目补助、政府采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健康城市建设相关项目的投入,保障各项政策、措施、项目、行动落到实处。

(五)强化评估考核。将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列入2019年市、区目标责任制考核重点内容,年底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