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8-12 16:37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目录》及《陕西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拟同意西安画美医疗美容医院变更医疗机构设置有关项目(详见下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至8月1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
地址:(710003)西安市莲湖路112号
电话(传真):029—89620739
医疗机构变更设置有关项目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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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项目 |
拟变更内容 |
机构名称 |
西安画美整形医院 |
机构类别 |
整形外科医院 |
诊疗科目 |
整形外科、口腔科、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内科(门诊)、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麻醉科 |
床位数(牙椅) |
120张(15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