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0-17 15:58
各县市区卫健局:
现将省卫健委《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绩效考核自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各县市区卫健局积极组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于10月20日前将自查总结和自查表报至市卫健委。我委将于10月下旬组织人员进行随机抽查。
联系人:市卫健委医政药政科毛伟
电话:0912-3893400
邮箱:5946698732@qq.com
附件:《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绩效考核自查工作的通知》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