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0-28 15:4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合制定了《陕西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陕西省总工会
2019年10月16日
陕西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