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卫健委关于对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8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9-08-20 09:35



 类 别:B

  签发人:惠德存

 


 

榆林市卫健委关于对

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8号提案的复函



王建睿代表: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重点专科建设的关注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市级医学重点专科建设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市级重点专科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临床诊疗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缩小同发达地区医疗质量差距,我市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合理设置、错位发展、重点扶持”的原则,以发展重点专科、特色专(病)科为引领带动全市整体医疗技术水平全面提升为目标,自2014年启动市级重点专科创建工作。先后印发《榆林市卫生局关于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制定《榆林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和《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估标准》等配套政策,不断确市级重点专科建设规划、建设目标、建设原则和建设条件,健全组织和经费保障机制,完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体系,积极推动重点专科建设有序进行。截止目前,我市建成国家级重点专科3个(中医妇科、肝病科、烧伤疮疡科),省级重点专科6个(中医儿科、糖尿病科、针灸科、脑病科、骨伤科、肛肠科),省级培育项目7个(市一院心血管内科、肝胆外科,市二院骨科、影像科、泌尿外科,市儿童医院新生儿科、小儿外科)和市级重点专科20个。

二、重点专科建设主要做法

1.统筹规划,走专科发展之路。按照《关于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部署,根据全市各级医院专科资源配置,结合榆林发病率和转诊率靠前的病种分布,统筹规划市级重点专科建设范围,并按照培植先后顺序验收,避免重复创建和无序竞争。

2.严格评审程序,健全市级重点专科准入机制。按照《榆林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按照医院自评、申报、专家评、审核确认等程序,对标《评审标准》,对创建单位培育的重点专科进行验收,符合标准要求的却认为市级重点专科。

3.注重人才引进,加强专科内涵建设。人才问题是重点专科建设的瓶颈问题,为了持续强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我局积极争取市委组织部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近年来共为市直各医院引进81名高层次人才,其中刚性引进9人,柔性引进72人,有效充实了专科队伍,切实提升专科服务水平。

4.建设医联体,助力重点专科发展。为加快市级重点发展,统筹推进省级重点专科创建,我市引进西北妇女儿童医院、交大口腔医院、省肿瘤医院、西安红会医院等省直和西安市直知名医院重点专科建立医联体,充分利用省级医院专科优势,发挥传帮带作用,带动我市专科能力飞跃式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重点专科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快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配套制度的制定出台,健全临床重点专科体系和动态管理机制,全方位提升全市医疗服务能力,为广大百姓提供便捷、有效、优质医疗服务。

2.强化薄弱学科建设,扩大培育范围。根据王建睿代表提出的建议,我委将进一步研究“补短板”措施,结合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强化对重大疾病、疑难疾病以及薄弱专业的政策倾斜力度,扩大培育和创建范围,引导和支持更多的临床学科开展重点专科创建工作,避免薄弱学科“掉队”现象。

3.强化评估考核,着力提升专科竞争力。组织制定市级重点专科考核方案,对已确认的市级重点专科按年度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动态管理,促进市级重点专科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

4.加强人才培养,充实专科人才队伍。充分利用市委组织部“驼城之光”等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培养计划安排,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和重点专科后备人才培养,增强我市医疗综合服务能力,加快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同时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确保人才“来得了,留得住”。

感谢您对全市重点专科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