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榆林市四届四次会议246号提案的回复

发布日期:2019-10-20 09:57


  别:B

    签发人:惠德存

 

榆政卫计函﹝2019490

 

关于政协榆林市

四届四次会议246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谢中斌委员:

您所提及的《关于推进产前诊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申请成立机构。按照《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和《产前诊断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已于201811月份向省卫健委申报了榆林市第二医院成立榆林产前诊断中心的报告,待批复。届时,市二院将承担一切有关工作任务。

二、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和省卫健委省财政厅省妇儿工委联合关于印发《陕西省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委积极争取财政配套经费,并联合财政、妇联等部门印发了《榆林市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其中确定了市二院为全市产前筛查质控中心。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组,负责筛查项目组织管理和质量控制等工作。

做好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工作,关乎人口出生素质和降低出生缺陷率,关乎社会稳定和家庭幸福,更关乎健康中国的伟大建设。为此,我们从未懈怠,也从未放弃,并相信妇幼健康工作与日渐好。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妇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能继续关注卫生健康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我委联系。

联系人: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家庭科 张伦,联系电话:0912-389391518091218201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