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24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9-08-20 09:58


   类  别:A

  签发人:惠德存

榆政卫健函〔209370

 


 

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

第245号提案答复的函


谢中斌委员:

您提出《关于普及心肺复苏(CPR),助力打造“健康榆林”的建议》第245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的提案内容很好,对目前普及CPR的意义和重要性分析客观翔实,并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具有很重要的指导作用。

心肺复苏术(CPR)是指专业或非专业人员在不依赖任何设备对心跳呼吸骤停患者在4-6分钟“黄金”抢救时间内实施支持循环和呼吸,维持患者脑、心及其他组织供氧维持生命的一系列技术。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和亚健康状况日益严重,商场、广场、校园等公共场所猝死事件时有发生,普及CPR对挽救生命有着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在全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卫生健康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急救服务体系得以建立和完善,急救知识和急救技能操作在广大市民中初步得以普及,全市医疗急救状况得以逐步提高。但是部分县区医疗急救能力依然很底,底子薄仍然很薄,基础设施建设还是较差,仍然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特别是在农村和部分公共场所医疗急救问题更为突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公民对医疗急救、防灾避险的认识不足、意识淡薄。二是医疗急救经费没有保障、投入较少。三是医疗急救人才缺乏、队伍不稳,梯队建设落后。结合您的建议,我委在今天的工作中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依托市红十字会把以“心肺复苏术”为代表的应急救援技能培训长期在学校、社区、驾校、机关单位中开展。依托市120急救中心编写《公民救护知识手册》公众教育读本,深入开展急救知识“进乡镇、进校园、进社区”的三进宣传活动。使更多的人群掌握“心肺复苏术”,在关键时刻挽救生命。同时,我委联合公安、消防、交通、教育等部门多方位开展多种形式、多个渠道的急救、救护、防灾避险知识宣传和急救基本技能宣传活动。在车站、机场、公交站、居民小区通过张贴“心肺复苏术”的操作流程、操作规范,制做“心肺复苏术”VCR,在有条件的公共场所滚动播放,进行大力宣传,举全力营造“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的社会急救氛围。

二是我委将建议市政府出台《榆林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将全市院前医疗急救的体系、网络、人才队伍建设、运行、管理等工作机制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进行全面推进。我委已制定出台《榆林市院前急救网络体系建设规划》、《榆林市医疗急救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榆林市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建设标准》、《榆林市院前急救行为规范》、《榆林市救护车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切实加快我市医疗急救建设步伐,全面提升我市医疗急救水平、提高公民整体健康素质。

三是完善医疗急救网络建设,逐步实现医疗急救网络全覆盖。按照《榆林市院前急救网络体系建设规划》,我市到2020年至少建成急救分站36个,计划每个县(区)在乡镇建设1-2个分站,乡镇急救分站可利用现有医疗机构资源进行就地改(扩)建,也可与公共卫生或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以及医院规划配套建设。急救分站车辆、设备通讯达到国家普通型车辆的标准,与市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县(区)急救站统一协调信息互通共享。

四是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批技术精、素质高、留得住的医疗急救人才队伍。医疗急救关键是人才,我们将抓住当前医改的有利时机,培养一批技术精、素质高、留得住的全科医生急救队伍。力争在2020年底建立榆林市院前急救培训基地,定期对医疗急救体系业务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化规范培训,实施资格认证制度,提升和保证我市医疗急救体系从业人员的素质与专业水平。村、乡镇急救医生应每两年到二级甲等医院业务轮训1-2月,从各方面给予倾斜,体现他们的劳动价值,建立一支稳定的医疗急救队伍。

最后,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也真诚希望您在以后工作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方式: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912-3893400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