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健康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12 15:15

 

榆阳区、横山区人民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榆林市健康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已经2019年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榆林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31日

榆林市健康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9-2021年)

    开展健康城市建设是“健康榆林”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实需求,对于改善我市人居生态环境、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卫生健康大会精神,巩固和提升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加快推进健康榆林建设,根据《全国爱卫会印发〈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全爱卫发〔2016〕5号)和《中共榆林市委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榆林2030”实施纲要〉的通知》(榆发〔2018〕5号)精神,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陕西2030”规划纲要》要求,以保障和促进人的健康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政府主导共建共享、城乡统筹典型示范、问题导向创新发展的基本原则,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人群、发展健康文化,建设环境宜居、社会和谐、人群健康、服务便捷、富有活力的健康城市,实现城乡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以全面健康促进全面小康。用三年时间全面巩固和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着力解决影响榆林人民健康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人群健康素养水平。到2021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体育健身服务,基本达到健康城市评价标准。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积极推进五大领域的健康建设

    1.着力营造健康环境,打造生态宜居榆林。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开展施工、交通和堆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强化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推进工业污水和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实施黑臭水体治理。严格饮用水源保护、城市水体保护。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治理与修复。加大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力度,着力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林草局,榆阳区、横山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排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其他为配合单位,下同)

    2.努力构筑健康社会,完善健康支持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实现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全覆盖。促进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共就业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支持慈善事业发展,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有尊严地生活和平等参与社会发展。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和食品药品监管制度,保障饮食用药安全。(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3.全面优化健康服务,满足市民健康需求。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基层卫生人才特别是全科医师队伍建设,补足医疗卫生服务的短板。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高疾病监测和干预能力,积极防治传染病、寄生虫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等重大疾病。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机制,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及时处置传染病疫情。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探索中医药与养老、旅游、文化等产业协同发展新业态。(责任部门: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文旅局,榆阳区、横山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4.大力培育健康人群,提高市民健康素养。强化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实施综合干预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倡导社会性别平等,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群众身体素质。保障中小学体育课时,大力开展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加强青少年体育技能培训。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普及健康知识与技能,定期开展健康素养监测调查。引导居民建立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和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增强群众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责任部门: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教育局,榆阳区、横山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5.全面发展健康文化,倡导科学健康理念。在各种大众传播媒介开设健康宣传专栏,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健康知识,倡导正确的健康理念,提高全民健康意识,移风易俗,改变陈规陋习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把健康科学知识转变为群众能够理解接受、易于养成践行的良好行为习惯。加强中医药科普宣传,传播中医药健康文化,提升群众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大力倡导健康文化,鼓励和支持健康文化产业发展,创作出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文化作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健康文化需求。健全市民公约、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公序良俗,让健康理念深入人心。(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榆阳区、横山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二)高效推进七项重点任务落实

    1.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广泛开展健康家庭、健康学校、健康村庄、健康军营、健康机关、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医院等8类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工作,按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筑牢健康城市建设基础。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稳步提高城乡环境卫生水平。扎实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国家卫生城镇比例。积极开展健康镇村建设,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商场、无烟单位。(责任部门:市卫健委,市直工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榆阳区、横山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榆林军分区)

    2.建立健康管理工作模式。加快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自主健康管理一体化的健康信息服务工程建设,建立完备的人口健康信息化机制。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以大数据支撑群体疾病预测和个体化服务。发挥中医预防保健优势,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建设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推进全民预防保健服务,对居民的健康危害因素及健康状况进行全面的监测、分析、评估、预测,通过疾病预防和治疗,实现有病早治、未病先防。(责任部门:市卫健委,榆阳区、横山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3.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加强城市污水、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医疗及动物诊疗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分类化、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加快城市公厕建设,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的城市公厕服务体系。扩大城市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范围,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提升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责任部门:市住建局,榆阳区、横山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4.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善风险防控和预警监控体系。实施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当地饮用水源、供水单位出厂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并向社会公布。城市水环境质量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国家要求。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检测,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

    5.改善环境质量。切实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采取源头管控、减少污染物排放等措施,积极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全面提升环境整体质量。积极推进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打造城市特色风貌。(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榆阳区、横山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6.完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强化治安防控、交通和消防管理,健全公共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应急体系,推进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建设,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和安全水平。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推动实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全覆盖,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防范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全面实施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实现药品全品种、全过程可追溯。加强公众应急知识普及和急救技能培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减少伤害特别是对青少年的伤害发生。(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榆阳区、横山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7.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坚持日常性健身活动与全民健身品牌活动相结合,举办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全民健身活动,打造具有特色的区域性、持续性、品牌性赛事,推进我市群众体育和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落实职工工间操制度,提高职工健康意识和水平。加强健康步道、健康广场、健康主题公园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多健身场所。(责任部门:市文旅局,市直工委,市住建局、市卫健委,榆阳区、横山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9年7月—9月)。出台市级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启动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计划确定的工作任务,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健康城市建设规划方案(2019-2021年),并于9月底前将方案报送市健康办。

    (二)持续建设阶段(2019年10月—2021年6月)。围绕五大领域和七项重点任务开展建设工作。市健康办根据工作进展协调榆阳区、横山区及市级各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健康城市建设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每年6月1日、12月1日前向市健康办报送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7月—12月)。市健康办组织开展市级评估,接受省级阶段性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榆林市健康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负责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的方案制定、任务分解、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把健康城市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工作。

    (二)明确目标责任。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计划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现状调查评估,查找影响人群健康的主要因素,列出问题清单,于2019年9月底前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清晰、可操作性强的规划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扎实开展健康城市各项建设工作。市创建中心负责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的协调、督查、督导和宣传。各区政府负责具体建设工作。各有关部门在制定公共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和评估对健康的影响,探索建立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机制。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城市理念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支持率,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健康城市建设。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作用,形成各方力量有序参与健康城市建设的良好格局。

    (四)强化保障措施。市、区财政要将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主要用于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的培训、宣传、基线调查和督导检查等,并在人员配备、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工作网络,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确保健康城市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强督导检查。要将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定期检查、考核、通报制度,对工作主动扎实、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群众投诉机制,广泛听取民众意见和建议。


       附件:榆林市健康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