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1-15 09:12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榆林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基坑土方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榆林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基坑土方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报告》(榆政卫健函〔2019〕327号)收悉。该项目已经我委榆政发改审发〔2019〕141号文件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招标实施方案,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榆林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基坑土方工程,主要为基坑土方开挖、回填、外运。项目招标预算价为3790796.55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拨款。本项目法人为榆林市中医医院,法人代表李和平。
二、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榆林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基坑土方工程。共设一个合同标段。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四、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自行招标的,招标人应具备相应的招标组织能力。)
五、招标公告发布
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公告期不少于5日。
六、投标人资质及资审
投标人须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专业同等资格。
七、招标文件编制
由招标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的发出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法定时间。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九、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其成员由专家评委和1名招标人代表组成,人数为5人(含5人)以上奇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评委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选举产生。
十、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本项目造价机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十一、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在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林市民大厦)进行。按有关规定由项目审批机关或相关行业部门依法监督。
本批复至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此复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