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1-28 17:46
按照榆林市委市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冠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榆林市红十字会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力配合做好社会各界捐赠接收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捐赠途径
1、资金捐赠
户 名:榆林市红十字会
开 户 行:中行榆林西沙支行
账 号:1020 2771 4285
联 系 人:高惠龙
联系电话:18992225070
2、物资捐赠
捐赠地址:榆林市榆阳区保宁路太和巷1号计生服务大楼
联 系 人:刘龙
联系电话:15229922666
二、接收物资类别
医用N95口罩、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防护服、防护眼罩、防护镜、面屏、呼吸防护器、包头防护拖鞋、一次性连肩防护头罩、一次性水溶污衣袋、布质洗手衣(长袖)、一次性手术衣、长款无纺布绑带鞋套、丁睛手套、过氧乙酸、含氯消毒剂、手消、75%酒精。
部分防护物资(耗材)需符合或高于下列国家标准:
医用防护口罩 GB 19083-2010
医用外科口罩 YY 0469-2010
医用防护服 GB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以上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生产,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如有其他捐赠也可联系。
三、有关事项说明
1.为方便开具捐赠凭证及证书等,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赠款(物)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捐赠时请注明“抗击新型肺炎”,未注明捐赠用途的款项将统筹用于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人道救助工作。
2.感谢社会各界对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给予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榆林市红十字会将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依法依规公布捐赠使用情况,接收社会监督,竭力为广大爱心企业和人士做好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