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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2020年第一次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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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8944主题分类:扫黑除恶来源:榆林市政府网发布时间:2020-03-25 09:01:12浏览次数:4617

 

       


       2020年3月20日下午,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文明办、市信用办联合举行榆林市2020年第一次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依法公开发布本单位本行业诚信“红黑榜”名单,并就有关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谢宏主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郝生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马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贺永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温建斌,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蒲丹出席发布会介绍情况。

    各“诚信榆林”建设合作单位负责同志,省级媒体驻榆记者站、榆林传媒中心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发  布  辞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郝生华

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当前疫情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要积极主动服务服从于我市全面复工复产平稳有序进行。今天,借助新闻媒体对我市法院执行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让全社会更多地了解执行、理解执行、配合执行、协助执行,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为榆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借此机会,我代表全市法院600多名执行干警对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2019年及近期执行工作情况

       2019年,全市法院在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狠抓执行强制性、规范化和信息化,强化整改落实,健全执行机制,执行质效实现了新的提升。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9141件,执结45490件,执结标的97.94亿元,结案率92.57%。一是全面加强财产保全,充分发挥立审执协调机制,保全率达53.37%。二是全面强化涉金融案件的专项执行,建立涉金融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加大执行力度,加快处置财产进度。三是全面推进涉黑涉恶刑事财产刑执行,强化“打财断血”效果。全市涉黑涉恶财产部分案件23件,执结15件,结案率65.22%,涉财产执行金额502.88万元。四是全面突出执行强制性,全市法院司法拘留被执行人2229人,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39案50人。高速公路出口查控失信被执行人765人。累计已向社会公布20批次4613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采取限消措施40371人次。五是全面提升执行信息化水平,实现对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的存款、车辆、工商登记、不动产等8类14项信息在线查控。全市法院累计实施网拍5403件次,成交1008件,成交额11.45亿元。六是全面突出执行规范化管理,健全执行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管权。强化执行“三统一”管理,积极开展协同执行、指定执行、提级执行。

       2020年1月至今,受疫情影响,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及时调整执行方式,既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又借助智慧执行平台持续强化执行工作,做到应恢尽恢、应续尽续、应执尽执,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及时实现。

       二、坚决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今天,我们通过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涉及118个案件、165个自然人、涉案总标的共计8814.7859万元。同时,我院将限制165名被执行人出境。这批名单主要通过“榆林诚信网”、“榆林法院网”、榆林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以及各行业部门网站、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社会宣传媒介等向社会公布。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人民法院督促被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也将及时利用“总对总”查控平台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特别是微信红包转账记录,涉嫌拒不履行犯罪的将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我们也希望社会各界积极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和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财产及线索举报电话是0912-3232805。

       三、下一阶段全市法院执行部署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全面推开之年。今年,全市法院开展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双进”专项工作,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市法院要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持续抓好执行质效不放松。要围绕“四个基本”和“3+1”核心指标,扎实开展好“双进”工作,及时摸清底数,认真查找短板,明确“双进”目标,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要建立长效考核机制,全面提升指标体系,增加执行案件实际到位率和执行案件结案用时等重要指标,切实提高执行质效和群众满意度。

       二是要持续抓好执行联动不放松。执行难不能一时一刻解决,要久久为功,把执行工作大格局机制常态化,充分发挥执行联动优势,形成强大合力。特别是要加强与公安、住建等部门沟通协调,有效解决查物难、找人难、关押难、处置难等问题。

       三是要持续抓好强制执行不放松。要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拘留、罚款、移送、扣车、查房、查询、悬赏、限高、纳失等一切强制措施,坚决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干扰执行等行为,彻底消除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让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得以顺利实际执行。要充分发挥信用惩戒制度的威慑作用,切实提高被执行人的自动履行率。

       四是要持续抓好规范化管理不放松。坚持从严管理、从严治警,要充分发挥制度指引、评价、威慑作用。要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让每一名执行干警适应在监督的环境下、约束的规矩里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加强“一案双查”工作机制,严格规范执行行为,切实做到依法执行、规范执行、阳光执行、文明执行、善意执行,最大限度消除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

       五是要持续抓好善意文明执行不放松。在当前疫情期间,一些企业生产经营受到了影响,履行债务出现了困难,坚持善意文明执行,与企业共克时艰,更具重要现实意义。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要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正确认识善意文明执行与加大执行力度的关系,找准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利益平衡点,公正保护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六是要持续抓好信息化运用不放松。全面提升执行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实现执行管理监督模式、执行保障模式、执行查控模式、执行财产变现模式智能化。严格实行网络司法拍卖制度,提高成交率和溢价率、降低成本。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的管理,有效提高执行效率。

       七是要持续抓好专项活动不放松。要按照“三秦飓风”行动为牵引,加大对涉金融、涉民生、涉黑恶、涉拖欠民企、涉党政、涉公职人员案件的执行力度,维护金融秩序安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八是要持续抓好执行宣传不放松。深化执行信息公开,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监督。继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新闻媒体现场监督重大执行活动,自觉接受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举办新闻发布会,召开各界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要把攻坚执行难战役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感人事迹大张旗鼓地宣传,树立执行系统良好形象,凝聚起社会各界理解执行、尊重执行、支持执行的广泛共识。

       九是要持续抓好执行机制改革不放松。要继续深化执行团队化模式改革,完善“人员分类、事务集约、权责清晰、配合顺畅”的执行权运行模式,实现“简案快执,难案精执”。要稳妥推进“三统一”执行管理机制改革工作。

       各位媒体朋友们,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敢于担当的精气神,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敢于担当、勇于作为,攻坚克难、砥砺奋进,推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再提升、再发展、再进步,为平安榆林、法治榆林、诚信榆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发  布  辞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马桂林

各位领导、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非常荣幸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市公积金事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公积金事业关系到广大缴存者的切身利益,近年来,新闻媒体对我市公积金的工作关注度越来越高,宣传报道的力度也越来越大,为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营造了很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在此,我代表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表示诚挚的感谢!

       众所周知,住房公积金事业事关民生,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市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安排,我中心立足住房公积金事业提质增效,努力提升缴存职工的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在过去的一年多以来,我中心积极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先后出台完善了60余项规章制度,出台了《榆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榆林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及10多个贷款提取类别的操作规程。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中心积极拓宽线索渠道,公布了群众举报方式,配合公检法等部门对曾经公积金逾期连续3期或累计6期及以上人员和涉嫌骗贷人员进行强力催收,极大地降低了全市公积金贷款资金风险。根据《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委托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借款人不按合同规定偿还本息达到连续3期或累计逾期6期及以上者,经多次催收仍不偿还本息的,我中心将诉诸法律手段。根据中省市“新冠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政策阶段性调整相关规定,对于因疫情原因导致贷款逾期的缴存者不予追究。现将全市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公积金贷款连续逾期3期、累计逾期6期及以上缴存者和涉嫌骗贷人员共计182人进行通报,我中心将在必要情况下诉诸法律途径,维护广大缴存人利益。今后,我中心将严格落实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及贷后催收工作,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在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方面,与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公积金担保业务已经全面展开,将从根本上消除公积金贷款风险。

       最后,希望大家能够继续关心和支持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各项工作,共同开创住房公积金事业新局面。

       发布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发  布  辞

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  贺永红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好!

       首先我要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道路交通安全与群众生命财产息息相关。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公安交管部门紧盯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目标,强化部门协同共治,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有效缓解了城市拥堵、停车难等出行问题,有力压降了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即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受伤人数、死亡人数和财产损失),安全文明的交通出行环境日渐形成。

       但令人遗憾的是,仍有部分交通参与者漠视法律法规和生命安全,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仍有少数重点客货运输企业遵法守法、安全文明意识淡薄,疏于对“两客一危”重点车辆违法处理、车辆检验等情况的监管,给群众出行安全、他人生命财产带来威胁。

       为了呼吁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法守法明礼、安全文明出行理念和习惯,近年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借助榆林市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这个平台,批次曝光了严重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个人和组织,在社会上形成了强烈地反响,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为了深化和巩固宣传警示曝光成效,支队近期又梳理了2019年下半年以来被处以“终生禁驾”的驾驶人名单和重点运输企业交通违法事故“红黑榜”,通过今天的发布会再次向社会公布。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或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两种情形依法作出“终生禁驾”处罚。其中,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特指因道路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致公私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的交通事故。此次曝光的“终生禁驾”人员均属于“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情形,意味着他们从此被剥夺了驾驶机动车的资格,终生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这是对驾驶人最严厉、也是最具惩戒性质的行政处罚。重点运输企业“红黑榜”则是根据企业所有车辆的交通违法量、交通事故发生量、车辆及驾驶人检审情况等数据进行综合排名后得出,将车均违法多、事故多发的高风险运输企业列入“黑榜”,将车辆零违法、零事故的运输企业列入“红榜”。

       诚信榆林的建设离不开良好的法制环境,离不开全体市民的共同参与。通过榆林市“诚信红黑榜”对交通违法失信人员进行集中曝光,除了对违法驾驶人和落实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力的相关单位法律制裁和经济处罚外,进一步增加了违法的失信成本。榆林公安交警将持续保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重点运输监管,督促其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为我市化解源头交通事故隐患、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不懈努力。同时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尤其是重点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切勿跨越法律的红线,给自己和家人留下终生遗憾。

       各位记者朋友们,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广大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全市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期待大家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和帮助。

       谢谢大家!


发  布  辞

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温建斌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好!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供水、供热管理,着力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努力营造一个诚实守信的公用事业环境,结合我市公用事业工作实际,经市政府批准,市住建局出台了《公用事业管理诚信 “黑名单”制度》(榆政住建发[2018]145号),本制度已于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该制度依据国家《城市供水条例》和《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以及供热方面的有关规定,明确了不按条例规定缴费、私自接管道用水、破坏公共供水供暖管道设施等诸多违规行为,将列入“黑名单”,进行罚款、追究刑事责任等相应的处罚。我市公用事业管理诚信“黑名单”制度施行以来,到目前,供水、供暖还没有被列入“黑名单”的用户。

       在城市供水方面,目前,城区供水实行IC卡自行购水、智能购水和现场人工抄表购水三种方式。近两年来,榆林市自来水公司大力推进智慧水务建设,按计划逐年逐片区更换智能缴费水表,凡更换过水表的用户已实现支付宝、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等多元化缴费,用户用水缴费情况也实现了网上监测。同时,自来水公司加强水费抄收管理,居民用户1年抄收3次,非居民用户1年抄收4次,大用户每月抄收1次,无长期拖欠水费情况。对个别因特殊情况未按时缴费的用户,通过打电话告知、送达文字催缴通知、上门收取等方式方法进行催缴后,都能够结清水费。因此,在供水方面没有“黑名单”用户。

       在城市供热方面,榆神供热公司在采暖前期积极宣传用热政策,提前一周进行供热试运行。正式供热期间,保证供热天数,主动提高供热温度标准,多数用户室温能保持在22℃左右(国家标准为18±2℃);积极回应用户咨询与投诉,各热力公司在供热期间,经常进行“访民问暖”抽查活动,全年入户测温超过五百余次;及时解决供热故障,全年未出现停热24小时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榆神供热公司目前开通了多种收费渠道,包括供热公司收费窗口缴费、员工上门催缴热费、银行代收费、微信公众号收费等等,方便用户缴费。可靠的服务保证,使得供热工作群众满意度较高,用户自觉缴费积极性较高。对于非恶意拖欠取暖费的用户,榆神公司与其积极协商,放宽收费时间;对于少数无故长期欠费的用户,也都能通过相应的办法甚至法律途径得以解决(多数于法庭判决前能够缴费)。因此,在供热方面,也没有“黑名单”用户。

       自觉自发的缴费局面,体现着良好的公民素质,公用事业的诚信,要靠我们千家万户的每个人来维护。在此,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城市公用事业监督,继续保持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感谢各位领导、媒体朋友对公用事业工作的支持和监督,真诚期待大家对我们的工作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和帮助。

       谢谢大家!


发  布  辞

中共榆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蒲丹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好!建立事业单位社会信用体系,促进事业单位健康诚信发展,是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市委编办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积极作为,主动创新,通过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实地核查、异常名录管理等措施,使我市事业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工作中,我们围绕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与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紧密结合的思路。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对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并在“陕西省登记管理网”公示检查结果。近三年全市对省上抽取的587家事业单位法人(其中市本级48家)进行了实地核查,我市事业单位法人总体能诚信开展业务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但仍有个别单位未做到诚信自律。2018年5月市委编办印发了《榆林市事业单位异常名录管理办法》,2018年11月对榆林市自来水公司等9家存在异常情形的事业单位列入异常名录管理,并在榆林日报和信用榆林网站予以公告,其中8家单位整改后于2019年12月移出事业单位异常名录管理。2019年11月对市级22家事业单位法人进行了实地核查,其中榆林市中小学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存在“未按照规定开展业务活动” 的异常情形,经责令整改仍未消除,列入事业单位异常名录;榆林市自来水公司存在“双重法人”问题责令整改仍未消除,列入事业单位“黑名单”;同时在榆林日报向社会予以公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有关精神,坚持依法行政、创新发展的思想,不断建设完善事业单位信用体系,进一步激发事业单位发展活力,提升公益服务质量和水平。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