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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榆林市卫健委召开高新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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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20317主题分类:市级要闻来源:市妇保院发布机构:榆林市卫健委发布时间:2020-09-05 08:21:13浏览次数:2747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学龄前儿童身心健康。按照《榆林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高新区托幼机构实际情况,由榆林市卫健委主办、榆林市妇幼保健院承办的榆林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会于9月4日上午在榆林市妇保院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卫健委妇幼健康与家庭发展科业务骨干张伦主持。

  市妇幼保健院院长王怀升在培训会上做了动员讲话,对本次培训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各托幼机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卫生保健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是幼儿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幼儿园管理的首要任务。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对幼儿的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二是建立长效培养、培训机制,达到三个合格率。各级卫生保健人员要明确责任,严格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各项保健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认真学习相关知识,努力提升理论水平,掌握专业技能,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确保入园儿童在园期间的身心健康。市卫健委妇幼健康与家庭发展科张伦、市疾控中心郑振兴、市妇保院刘燕,分别就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规范、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儿童急症救助基本知识进行了培训并考核。  

  此次培训既是贯彻落实《榆林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管理方案(试行)》的一次具体行动,又是对我市高新区托幼机构日常工作的一个全面的指导。通过本次专业培训,对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化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高新区30所幼儿园园长和卫生保健人员、市妇保院相关业务人员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

                                             通讯员:周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