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23号)

发布日期:2020-10-26 15:34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喀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1024日喀什地区疏附县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对其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截至102514时,137人呈阳性。为巩固全市疫情防控成果,防范疫情输入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我市居民如非必要,尽量不要前往新疆喀什地区;如必须前往的,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1010日以来自新疆喀什地区来榆返榆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社区(村)和单位登记报备,如实报告相关信息,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并配合社区(村)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传染病防治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对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站敏乡、托克扎克镇、吾库萨克镇、萨依巴格乡来榆返榆人员按照高风险地区管理(集中隔离14天,做2次核酸检测);对疏附县其他乡镇来榆返榆人员按照中风险地区管理(居家隔离14天,做2次核酸检测);对喀什地区其它县市来榆返榆人员进行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未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相关证明信息的人员,到达我市后须立即进行核酸检测。

三、严格落实“两站一场”测温、扫码工作,重点排查喀什地区来榆返榆人员,所有客运场站和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要加强消毒通风,同时严格落实司乘人员、旅客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四、各级医疗机构充分发挥疫情防控“哨点”作用,严格做好预检分诊。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和流行病学调查,对医护人员和陪护人员要实行核酸检测,杜绝院内感染。

五、广大市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六、后续根据喀什地区疫情风险情况,市联防办将及时研判我市疫情形势,随时调整管控措施。



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20年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