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0-11-12 08:07

类  别:B类

                                  签发人:惠德存

榆政卫健函〔2020〕735号


对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

答复函

榆林市民建榆林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的建议》(第2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的全国性蔓延给我国经济社会造成较大冲击,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较大威胁,同时也暴露了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不健全,基础设施设备不达标、监测预警系统缺失等短板。为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为了尽快地“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在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下,由市发改委牵头我委配合,编制印发了《榆林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的主要任务包括:一是完善提升医疗救治设施设备水平。按照三级标准建成投用市三院(市传染病院),配置床位500张,其中战时备用病床200张;落实“三区两通道”设计要求,坚持“小综合、大专科、强防治、应突发”的原则,科学分置综合住院楼、普通传染病区、应急处置区等区域,合理设置综合门诊、呼吸道和消化道等常见病科、艾滋病和结核病等特殊病科,实现“平战结合”;配备聚合酶链式反应仪(PCR)等检测设备,建立达到生物安全二级(P2)水平的实验室。完成市一院、二院和各县市区综合医院等14个医疗机构设施建设和标准化改造,全市三级综合医院要设立独立的感染疾病区、感染性疾病科和负压病房,重症监护病区(ICU)床位按照编制床位的5-10%设置,具备战时及时转换收治能力;每个县市区至少改造1所综合医院,设立独立的感染性疾病区、感染性疾病科,配备一定数量的负压病房和完整的生化检验体系,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其中重症监护病区(ICU)床位按照编制床位的2-5%设置,具备战时及时转换收治能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病区要落实“三区两通道”设计要求和消毒隔离规范,设置可及时转换的专用通道和专用排污系统等设施。二是加快完成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12个县市区疾控机构设施建设和标准化改造,完善设备配置,满足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其中实验室要具备规范采集突发急性传染病监测样本能力,A类检测项目开展率达到60%以上。三是加强人才队伍体系建设。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国家标准配足、配齐、配强疾控机构工作人员。各级疾控机构、卫生健康执法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所占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85%,其中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主要负责人由卫生专业人员担任,领导班子成员中卫生专业人员不得少于2/3

根据《行动计划》我委已打包了一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涉及市县乡三级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等改扩建及设备购置项目137个,总投资约27亿。后续我委将紧盯中省政策投资方向,积极争取各方投资,尽早完成我市公共卫生体系标准化建设。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