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101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0-11-12 08:19

类  别:B类

                                  签发人:惠德存

榆政卫健函〔2020〕613号


关于对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101号提案

的答复函


常升旺、毕华勇、万雁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提升镇村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您提出建议一:“制定出台村医教育培训规划,对村镇医生定期进行全方位教育培训,全面高其医技水平和专业素养,为老百姓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013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20112020年)》(国卫科教发〔201326号),对乡村医生学历教育、培养培训等提出具体要求。我市贯彻国家要求,每年均安排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结合您的建议,今年我市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提高乡村医生服务能力。一是为做好2020年基层卫生人才培训工作,我市出台《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卫健发〔202031号),现已培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师、骨干临床医生、基层超声医师、乡村医生、家庭医师服务团队人员1600多名。培训内容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规范用药等各种适宜技术为主。二是为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进一步推进我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开展,加快健康榆林建设,计划培训健康教育专业人员200人,培训内容以健康教育相关政策法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理论、方法,相关领域最新进展,健康素养、妇幼卫生、烟草控制、合理用药等重点领域的健康教育技术为主。三是为进一步提高基层中医药诊治水平和服务能力,出台《关于印发榆林市2020年基层中医馆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榆卫健发〔2020378号),培训中医卫生技术人员470名,培训内容包括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防治,技术规范,中医中药相关知识及中医药适宜技术、常见慢性病中医药防治和健康管理等。通过三个项目实施,将进一步增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服务水平,提升其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应对新冠肺炎等重大疫情的防治能力,满足群众就医需求,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二、根据您提出建议二:“改革人事制度,加强全科医生招聘力度,并在改策上予以倾斜,增强乡镇卫生院的医生力量,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救治、卫生管理、疾病防控、应急处理等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储备培养,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我市根据《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0561号),从2010年起每年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为切实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我市积极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等,深入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近年来已累计转岗培训全科医生1210余名,2020年又协调省卫健委解决我市全科医生培训数量偏少的问题,争取到100个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名额,现已报到开始培训。同时根据《陕西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今年面向社会为我市部分乡镇卫生院招聘35名特岗全科医生,现阶段正在报名。通过招聘和转岗培训将进一步缓解我市当前全科医生数量短缺与规范化培训周期较长的问题,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三、根据您提出建议三:“加强监管,提高基层医护人员待遇,对镇村医护入员进行专业化考核,把农村医技入才培养工作也要纳入相应年度考核计划,加强日常督导、检查,整体提高农村医护人员的特遇,最大限度保障其生活工作,使基层医护人员能够“沉下去、待的住”,避免基层医护入才流失。”

2015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力争使乡村医生队伍总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逐步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乡村医生合理待遇得到保障,执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适应农村发展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我市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多种渠道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一是通过购买服务对其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给予补偿。根据中省要求,村医大约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的40%并获得相应补偿,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已成为村医收入的重要来源。201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74元。今后,随着经济发展和公共卫生需要,该标准还将逐步提高,村医将从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获得更多的补偿。二是通过定额补助对村医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行补偿。市财政每年安排224万元支持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同时要求有条件的县市区进一步提高对服务年限长、地处偏远、条件艰苦地区村医的补助水平。三是设立村医基本医疗补助,按村医每人每年10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四是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今年由县上统一给在职在岗村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市上正积极探索每人200元补助。五是落实慢病签约服务补助政策,今年对村医管理高血压等4类慢病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进行补助,每服务一人每年补助200元给签约团队。

四、根据您提出建议四:“按照榆林市委2020年一号文件《2020年“三农”工作要点》提出了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加快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创建,推行“镇村一体化”管理模式,加大先进医疗设备配备力度,强化硬件基础设施建设”

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是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陆续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镇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开展多元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榆政卫计发【2018286号)、《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镇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方案》(榆政卫健发【201969号)等文件,目前已完成靖边县东坑镇、子洲县苗家坪镇、绥德县白家硷镇、米脂县桃镇申家沟等四个试点镇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现正在向全市全面推进此项工作。下一步我委将不断整合镇村卫生资源,创新服务模式、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构建新型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格局,推动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韩               联系电话:0912-3893915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