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14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0-11-12 08:23

类  别:B类

                                  签发人:惠德存

榆政卫健函〔2020〕672号


关于对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144

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李和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建议》(第14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高医改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将国家政策向职工清晰传达,阐明医院发展面临的困难问题与真实境况,加深职工对于当前形势的全面认识,从而引导他们树立新的职业观念。同时,借助思想政治工作在职工思想上进行教育,使员工真切的意识到医院的各项举措是为主动适应医改而出台的,有助于实现医院自身的改革与发展、提高医院的成本效益与经营效率,可以有效控制不合理的费用上涨问题,关乎到全体职工的长久利益。借助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有助于使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得到提高,使医院内部形成良性竞争的和谐氛围,从而促进医院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与质量。

二、20184月,根据《关于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陕人社发{2018}6号),结合我市实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榆林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卫计发【2018247号),确定市第二医院作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试点医院。我委将配合市人社局在总结试点医院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建立优绩优酬、多劳多得,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管理人才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的绩效分配方案。

三、实施公立医院人事编制管理改革,探索建立权责清晰、机制灵活、激励有效、监管有力的公立医院人事编制管理制度,我委将尽快请求市政府出台以总量控制、备案管理和按岗聘用为原则的公立医院人事编制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编外人员逐步纳入医院总控编制管理。

四、落实《榆林市引进培育优质医疗卫生资源若干政策》,对市、县级公立医院引进的知名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团队)、优势重点专科学科和高层次人才(团队),社会资本在康复、护理、医养结合等领域举办的专业医疗机构,市、县级公立医院和引进的医疗机构培养的本土医疗卫生人才加强政策扶持,以此吸引更多知名医疗机构和优秀卫生人才来榆林创业发展,快速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针对中医药人才短缺的问题,我委将按照国家人才引进招聘的相关政策,积极与人事组织部门沟通,加大对各级中医医院中医药人才的引进和招聘,对优秀中医药人才适当放宽条件,吸引更多的人才来我市工作。

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12


(联系人:李咪              电话:1770912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