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277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0-11-12 08:44

类  别:B类

                                  签发人:惠德存

榆政卫健函〔2020〕736号


对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277号提案的

答复函

王小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预防型”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第27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传染病医院建设方面

针对本年度的新冠肺炎疫情,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深刻总结和汲取武汉肺炎疫情防控经验的基础上,从市级层面谋划推进我市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市第三医院也即为市传染病专科医院)建设,将其列入榆林市202050项重点项目之中。2020526日市发改委批复了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目前正在加紧办理项目土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县级层面:本年度,我委积极向中省申报了县级综合医院传染病区改造项目10个(榆阳、横山区不在政策申报范围内),目前中央资金已下达各县市区财政,绥德、定边、府谷、米脂县项目已开工建设。建成后的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市第三医院)与完善传染病区改造的县级综合医院对于提升我市整体医疗水平,增强感染性疾病防治能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二、关于加强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建设方面

今年年初,在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下,由市发改委牵头我委配合,编制印发了《榆林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的主要任务包括:一是加快完成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12个县市区疾控机构设施建设和标准化改造,完善设备配置,满足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其中实验室要具备规范采集突发急性传染病监测样本能力,A类检测项目开展率达到60%以上。二是加强人才队伍体系建设。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国家标准配足、配齐、配强疾控机构工作人员。各级疾控机构、卫生健康执法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所占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85%,其中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主要负责人由卫生专业人员担任,领导班子成员中卫生专业人员不得少于2/3

根据《行动计划》我委已打包了一批基层疾控中心建设项目,涉及所有县市区疾控中心改扩建及设备购置,总投资约4.5亿。截至目前,部分项目及设备采购已开始实施,后续我委将紧盯中省政策投资方向,积极争取各方投资,尽早完成我市基层疾控中心的标准化建设。

三、关于加强流行病长期防控方面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类传染病长期防控工作,后续我委将抓紧落实《行动计划》,紧紧围绕“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全面完善我市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准确把握国家和省上政策要求和投资机遇,站在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全面加快全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