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11 10:12

各县市区卫健局,委直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建立工作台账。各县市区卫健局,委直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要按照任务分工,紧盯年度目标,建立工作台账,切实做到五个明确:明确工作分工、明确任务目标、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具体措施、明确完成时限。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县市区卫健局,委直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要对号入座,分解细化工作任务,责任到人,按照谁分管谁主抓、谁联系谁负责、谁包抓谁牵头的原则,切实增强责任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抓牢抓细抓实各项重点工作。

三、做好协调配合。委分管领导及机关各科室要及时跟进各项工作进度,做好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卫健局,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及时对接县市区,上下齐抓共管,协同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卫健局、委属各单位要对各项重点工作主动开展自查,按时上报半年工作总结;各牵头科室要按季度开展专项督查,对各项工作情况打分排名,形成专项督查报告,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落地生根;委机关将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充分利用政务OA平台开展网上督办;委人事科要会同相关科室明确各项工作考核指标,制定出台具体考核办法,将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择期考核。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1









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打赢三个战役,突出抓好六个重点,统筹推进全市卫健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打造陕甘宁蒙晋交界最具影响力的城市提供健康保障。

一、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1.严防死守,“堵”住关口做到关口前移,加强源头防控,全面推广健康陕西A P P应用,加强“两站一场”等重点环节、重点地区外来人员筛查、管控力度,织牢织密疫情堵截网。

2.狠抓关键,“控”好环节。严格落实疫情监测、风险评估、密切接触者管理、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措施,落实数据线索全排查、村居疫情排查全覆盖和应医学观察人员全隔离“三个100%”硬要求。

3.准备充分,“治”疗精准。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强化发热门诊设置。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原则,做好医疗救治准备工作,加大医务人员培训力度,加强个人防护和物资保障。

(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牵头,基层卫生科、安全应急科配合,各县市区卫健局履行属地责任)

二、坚决打赢健康扶贫收官战

4.围绕中省市反馈问题,完成问题排查清零。结合“一查一补两落实”和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前期准备,扎实开展“三排查、三清零”,及时将问题整改责任压实,确保5月底前健康扶贫工作各项存在问题“见底清零”。(市健康扶贫办牵头,政秘科、发展改革科、法规与综合监督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药政管理科、中医药管理科、基层卫生科、科技教育与宣传科、妇幼健康与家庭发展科、健康促进与老龄服务科、财务科、人事科等科室分工负责,各县市区卫健局履行属地责任)

5.围绕“有制度保障看病”,狠抓医保扶贫政策落实。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继续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镇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确保2020年底前每个县市区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都能达到《陕西省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的“三个一”“三合格”“三条线”要求。严格落实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院住院“先诊疗后付费”等政策,坚决杜绝“住院押金先收后退”“外伤患者收押金”等现象;严格执行分级诊疗,严格规范医疗行为,进一步引导贫困人口在县域内首诊。(医政药政管理科、基层卫生科牵头,各县市区卫健局履行属地责任)

6.围绕“有地方看病”,做好易地搬迁安置点医疗设施建设。科学合理配置易地搬迁安置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严格落实《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榆政卫健函〔2019575号),采取新建卫生室、派驻服务等多种形式,确保5月底前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群众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层卫生科牵头,各县市区卫健局履行属地责任)

7.围绕“有医生看病”,做实大病专项救治和对口帮扶工作。夯实以县为主的大病救治责任,全面完成贫困人口25种大病和强直性脊柱炎专项救治任务,及时按照中央和我省统一部署,将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增加至30种。强化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市一院、市二院、市中医医院要主动承担对口帮扶责任,按需派驻专家,指导县级医院开展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继续做好扬榆扶贫协作医疗对口支援。市五院要加强对全市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医政药政管理科牵头,各县市区卫健局履行属地责任)

8.围绕慢性病规范管理行动,抓好慢病签约服务。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全面落实原发性高血压、肺结核和严重精神障碍等4类慢病患者的签约服务;对患有脑血管病、冠心病等6类慢病的,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并提供指导;对其他慢性病患者按照要求做好健康管理。(基层卫生科牵头,各县市区卫健局履行属地责任)

三、坚决打赢健康榆林建设攻坚战

9.充分做好国卫复审准备。市爱卫办要做好统筹协调、业务培训、督导检查等工作。制定迎检方案,分解细化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爱国卫生的日常指导力度,全面提升市区环境卫生面貌;重点针对当前城市建设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开展卫生秩序、食品安全、车辆停放等行业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确保国卫复审高线达标顺利通过。(健康促进与老龄服务科牵头,市爱卫办配合,榆阳区、横山区、高新区管委会卫健局履行属地责任)

10.积极开展“健康细胞”示范建设。按照“五个一”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委领导包抓责任制,指导企业、机关和学校建立卫生监督员制度,各县市区建立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围绕健康城市评价标准,全面推进8类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加快推动健康县城(乡镇)建设,积极引导卫生县城(乡镇)向健康县城(乡镇)转变。

11.深入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制定出台《健康中国行动榆林实施方案》,开展全民健康素养提升活动,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传媒平台,积极组织开展健康榆林专题宣讲活动,解读健康政策、普及健康知识,营造全民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

(健康促进与老龄服务科牵头,市爱卫办、科教宣传科配合,各县市区卫健局履行属地责任)

四、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2.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卫生应急管理三大体系建设。探索对疾控中心实行一类公益保障、二类公益管理;加快填平补齐,配备必要仪器设备;指导每个县市区建设1个达标的感染科;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加快形成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安全应急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各县市区卫健局履行属地责任

13.推进规划编制和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十四五”卫生健康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启动建立“十四五”重大工程项目库。以《榆林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基础,启动实施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市传染病院)和市公共卫生服务大楼(市疾控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按照《榆林市南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规划(2018-2020)》,依托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医院医疗资源和区位优势,加快推进南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发展改革科牵头、医政医管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各县市区卫健局履行属地责任)

14.加强重点专科和专科联盟建设。落实市委《引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若干政策》,坚持错位发展,引进优质资源,与北京协和等国内知名医院合作,培育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示范带动作用的省级、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市级重点专科在市域内牵头组建专科联盟,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医政医管科牵头,人事科配合,各县市区卫健局履行属地责任)

15.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活动,强化市县基本公共卫生专业技术指导,规范开展绩效评价,促进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提质增效。(基层卫生科牵头,法规与综合监督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药政管理科、中医药管理科、妇幼健康与家庭发展科、财务科、市疾控中心等配合,各县市区卫健局履行属地责任)

16.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稳步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依托学会、协会、质控中心带动作用,强化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建立落实,推进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积极推广临床单病种质控,加强重点药品临床应用监控,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完善医疗机构感控管理,降低院感发生率。持续推进护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血液管理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充足、安全。

五、持续深化惠民医疗改革

17.推动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对照“四个分开”和“四个办法”分级诊疗制度要求,全面落实分级诊疗价格调节政策;细化完善医联体政策设计,每个县至少要建成1个医共体;充分调配优质医疗资源,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乡镇、街道甚至村组、社区前移,实现基层首诊“接得住”,双向转诊特别是向下转诊“转得出”。(医政医管科牵头,发展改革科、财务科、人事科、基层卫生科配合,各县市区卫健局履行属地责任)

18.推进现代医院制度建设。科学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加强医疗费用监测,引导医院改善收支结构,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探索落实院长目标责任考核制,实行全员编制岗位总额管理;全面落实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和总药师制度;启动子洲县和神木市国家级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在市第三医院、市第五医院试行去行政化改革和人事机构编制改革。(医政医管科、发展改革科牵头,基层卫生科、妇幼健康与家庭发展科、健康促进与老龄服务科、人事科、财务科配合,各县市区卫健局履行属地责任)

19.强化药品供应保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强各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使用管理。做好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工作,强化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全程使用和短缺药品供应处置与应对工作。(医政药政科牵头,人事科、中医药管理科配合,各县市区卫健局履行属地责任)

20.加大综合监管力度。严格落实“九不准”,狠抓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乱收费、收受回扣和红包等行为。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诱导消费、非法行医、黑救护车、扰乱医疗秩序、医务人员参与黑恶势力等一系列违法行为整治力度。落实双随机、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各项制度。(医政医管科、法规与综合监督科牵头,扫黑办配合,各县市区卫健局履行属地责任)

六、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工作

21.狠抓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工作。持续深化10种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策略,精准落实措施,强化源头管控,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落实学校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防止艾滋病在校园内扩散和蔓延;扩大筛查范围,最大限度发现耐药结核病患者,继续落实好结核病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做好麻疹、手足口病、腮腺炎、布病、流感、乙肝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疾病预防控制科牵头,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科、市疾控中心、市地病所配合,各县市区卫健局履行属地责任)

22.做好地方病、严重精神障碍防治工作。继续实施大骨节病等地方病三年攻坚行动;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服务工作,管理率达到85%以上,面访率达到80%,规律服药率达到80%(疾病预防控制科牵头,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科、市疾控中心、市地病所配合,各县市区卫健局履行属地责任)

23.扎实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按照省市目标责任考核的有关要求,力争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培训率达到95%以上;重点行业领域新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率达到95%以上;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法规与综合监督科牵头,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安全科、医政药政管理科、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地病所等配合,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履行属地责任)

24.规范开展预防接种服务。贯彻落实《疫苗管理法》,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监督管理,加快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完善疫苗接种全程追溯系统,提升预防接种服务质量,提高免疫规划和非规划类疫苗预防接种覆盖率,持续巩固适龄儿童免疫屏障。

七、做好“一老一小”照护服务和妇幼保健工作

25.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强全市人口监测统计工作,做好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和形势分析;加快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市域内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现母婴设施全覆盖;积极落实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各县市区至少建成一所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点。(妇幼健康与家庭发展科牵头,医政医管科、法规与综合监督科牵头、基层卫生科配合,各县市区卫健局履行属地责任

26.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以母婴安全5项制度为核心,持续强化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的规范化管理。深入实施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采取地企合作实行基因专项筛查。继续推进农村妇女“两癌”筛查、母亲健康工程与计划生育“三查”服务等妇女健康促进项目,实施好儿童营养改善、0-6 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等儿童健康促进项目。(妇幼健康与家庭发展科牵头,发展改革科、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科、财务科等配合,各县市区卫健局履行属地责任

27.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新模式,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落实老年人优待服务政策。各县市区建设完成1个老年友好型示范社区;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和开通绿色预约就诊通道,推进老年人助餐点建设;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抓好老年人健康管理,逐步开展老年人失能评估工作。(康促进与老龄服务科牵头,医政药政管理科配合,各县市区卫健局履行属地责任)

八、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28.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市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市中医医院王永炎院士工作站等国家级、省级重点中医重点专科建设;落实好中省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推进基层中医特色优势专科、示范中医馆,省级农村中医特色专科、中医诊疗中心等建设;指导各级医疗机构规范设置中医科(中医馆),在市中医院设立榆林市中医药医疗、中医病案、中药饮片和中医康复等质量控制中心。

29.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指导全市二级以上中医院建立“治未病”中心和老年病科。促进中医药与养老、旅游等融合发展,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优化中医药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在神木、府谷试点开展中医药文化素养促进宣传工作,推进横山区、清涧县等县级中医院等级创建工作。落实《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加快中医骨干人才培养,实施中医专科人才、“西学中”人员培训。继续抓好基层中医馆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项目,做好适宜技术培训工作。

(中医药管理科牵头,医政医管科配合,各县市区卫健局履行属地责任)

九、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30.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落实高层次人才刚性、柔性引进政策,通过万名大学生招聘计划和校园招聘、定向招聘会,加强临床、公卫医学类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

31.落实人才稳定激励机制。在乡镇卫生院推行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管理模式,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为在岗村医购买养老和工伤保险,提高乡村医生保障水平;探索对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由县级卫健、人社部门采取考核的方式录用为乡镇卫生院正式职工,稳定村医队伍。

32.完善人才规范化培养机制。启用市卫生计生培训中心,扎实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建设,制定实施基层医务人员交流轮岗管理办法,加强对基层全科医生、精神医学、心理医学等紧缺专业医务人员的集中培训、交流轮岗。

33.做好机构改革及市县疾控中心编制核定工作。根据机构合并后委属各单位所承担职责,报送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协助市委编办科学制定三定方案,调整优化所属单位的机构、人员、技术等资源。同时落实国家政策,重新核定市县两级疾控中心人员编制,充实专业人员。

(人事科牵头,医政药政管理科、基层卫生科、市疾控中心配合,各县市区卫健局履行属地责任

十、统筹推进卫生行业治理能力建设

34.加强党建工作。运用“七种方式”,学好“五项内容”,通过“四项措施”持续开展“大学习”活动,切实提升全体党员干部法律意识、专业知识和理论素养;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精神,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换届提醒机制,选优配强党务干部,年内重点打造12个党建示范点;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基本制度,加强党员日常学习教育管理,完善纳新党员考察谈话机制;全面实施市委《关于加强全市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理顺公立医院党的领导体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机关党委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委属各单位履行主体责任)

35.加强法治建设。做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宣贯实施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审批事项监管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答复百姓问政,回应社会关切;完善规范化行政执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交叉检查,抓好医疗卫生行业、医务人员信用制度落实;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加强信用监管,强化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法规与综合监督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各县市区卫健局履行属地责任)

36.加快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完善功能应用;启动卫生应急指挥、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执法监测、远程诊疗和“多证合一”综合业务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在三级医院全面实施网络预约挂号、检查检验、取药、支付等快捷高效服务,方便群众就医。(发展改革科牵头,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科、信息中心配合,委属各单位履行责任)

37.加强安全生产。强化责任担当,加强院内感染控制和医疗废弃物管理;结合行业特点,加强风险管理、隐患整治和应急演练;坚决打击医闹和伤医事件;严格遵循疫苗管理、药品管理、传染病防治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防范机制。(医政药政管理科牵头,政秘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安全科、妇幼健康与家庭发展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卫健局履行属地责任)

38.加强宣传引导。聚焦卫生健康重点任务,做好重大主题和典型宣传,把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解读到位、把群众关注的热点引导到位。充分利用典型引领示范带头作用,弘扬正气,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科教宣传科牵头,各县市区卫健局履行属地责任)